一样在清晨六点,一样做完拉筋运动之后,我一口气在小学操场上跑了五圈——一千公尺;而且脸不红、气不喘。
包妙的是,我跑步完时的感觉,不仅是快乐,而是享受。
读到这儿应该有人觉得奇怪吧?读完一本书能让人一口气增加六百公尺?又不是吃了禁药。但道理说穿了很简单,就只是因为,我终于知道正确的跑步姿势与速度。以前呆啊,以为跑步就是穿上球鞋后卯起命来狂奔,直到两腿发软——但真正的跑步(我是指慢跑),其实是非常细致的,得随时聆听身体的声音,即时做出调整。
初级跑者,跑步的速度,大概是一边跑一边讲话,感觉微喘的程度——换句话说,以前的我都太拼命、跑太快了。我一边跑一边感觉我的脚——如果小腿开始觉得疼,我就把步伐再放慢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