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自美返国,没有通知一个人,打算在外消磨一二天,整理整理心情,再回策轩。居然就在下榻的饭店踫上「风华」的酒会。他按捺不住地过去探探,偏偏罗庸还是那么眼尖,一把就给逮住!总算趁著所有人为惟刚的喜讯闹翻天的当儿,给他逃了出来,窜入紧邻的购物中心避风头。
老天,他最恨交际酬酢,理由之一,他永远没法子安安分分穿上黑礼服,用一条僵挺的领带把自己勒死。如果做个富家子弟得受拘一辈子,他宁可不做。
不过名位可以不要,银钱却不能不留,他瞄瞄手上的提袋,自嘲地一笑──否则哪来的手头买下一堆东西,引得售货小姐们眉开眼笑的?远企这一逛来,原本空空的两手已多了一双懒人鞋,一副皮吊带,对笔手帕,拉拉杂杂,甚至还有一只奥西丹的玫瑰香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