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打误中
清晨的微曦在寤寐之间来拜访蓓雅,她挣扎起床,奋力保持清醒,一夜未曾好睡的早晨总是来得特别快。
她申吟出声,抱著负荆请罪的内疚走进餐室。
「早安,爹地!」
「早!」蓝凤笙沉稳回答,翻阅著报纸,欧碧倩的惯例是——前晚如有宴会,今晨则晚起补充睡眠。
这表示,稍晚她得再被妈咪训一次。蓓雅想。
出乎意料的,蓝凤笙丝毫没有责备女的意思,蓓雅怀著鬼胎吃早餐。
「太性急了。」蓝凤笙缓缓开口,」无论人家在背后说什么,忍一时,争千秋,这点道理也不懂。」
蓓雅张口结舌,那些长舌妇所说的话,并没有别人听到呀!她不懂,为什么爸爸的消息这么灵通?
「爹地,您怎么会知道……」
「这有什么困难的?那些太太喜欢说人闲话的毛病人尽皆知。」蓝凤笙轻松说道:「我猜,你一定是听到了些丑话才出口成章的吧?香烤三舌,真亏你想得出来!」
他哈哈大笑,蓓雅的心情也放松了」爹地,您不生气?」
「生气?」蓝凤笙微讶,」我为什么要生气?你又没做什么坏事,只是小孩子淘气,以牙还牙,斗了几句话而已,难不成还得向她们赔罪认错吗?」
蓝凤笙对女的溺爱纵容由此可见。
「不是啦!爹地!」蓓雅笑逐颜开,」我是说程太太的女儿和曹子隆的事。」
蓝凤笙泰然自若,「那是人家的事。他们若能结为连理也算是天作之合,不是吗?」
蓓雅起疑了,」爹地,这样好吗?」
「怎么不好?」蓝凤笙眼中锋芒一闪,」可喜可贺的好事哪!」
蓓雅恍然大悟,拍手笑道:「我懂了,爹地是君子报仇,三年未晚。」
「鬼丫头!」蓝凤笙笑道:「管管自己吧!」
我是小人,」蓓雅扮鬼脸,「沉不住气,等不了三年。」
「别贫嘴了,吃早餐。」
是!遵命!」
蓓雅心神为之一振,曹子隆那混蛋如果没有得到恶报,那就太没天理了,她迫不及待想看蓝凤笙如何处置他!
经过蓓雅在酒会中把程如华和曹子隆的好事公开后,程、曹两家似乎更积极促成两人的婚事,曹子隆和程如华更是有恃无恐地在公共场合中出双入对。
允涛也听到了一些风声,隐约了解蓓雅出言不逊的原因,反而对她产生一股愧疚感。
理清思绪后,允涛心平气和地承认自己被蓓雅的风情所迷惑,但他决心挥去蓓雅的阴影。
就像抽烟一样,他鼓励自己,既然对健康不好,就把它戒掉,烟瘾自然消逝。不过,允涛心里有个小小声音在反驳,蓝蓓雅的吸引力比香烟强上千万倍,他不禁气馁——就像毒品一样。
悒悒不乐的路允涛开始闪避蓓雅,甚至连彩君那里也绝迹——因为作贼心虚的缘故。他有著「背叛」彩君姊的罪恶感,连请求彩君帮忙演戏的念头也打消了。
潘蒂娜精品店,彩君检阅著一批意大利名牌女用皮包、皮带,调度展示空间,摆出商品最佳的卖相,这一向是她最雀跃的工作。自动门无声无息地开启,由眼角瞥见客人踏进门内,彩君转身微笑,看清楚这对客人后,随即冻结笑容。
是曹子隆和程如华。
「不知道这里能不能找到我喜欢的皮包?」程如华矫揉做作地说。
曹子隆殷勤护驾,「顺便找找看嘛!反正有的是时间。」
彩君马上有了警觉,这两个人不光只是来买东西那么单纯——摆明了是来示威。
「需要我帮忙吗?」彩君迎向前去询问。
「噢!是这样的,我要去旅行,少了一个可背可提的皮包,不知道蓝小姐这里有没有合我意的?」程如华笑著问。
彩君向店员示意,冷淡地回答,」程小姐,请你们往那边走。秋蕙,这两位客人麻烦你招呼一下。」
曹子隆和程如华嘴里嫌著皮包丑,看遍了秋蕙所推荐的,竟选不出一个中意的。
机伶的秋蕙也看出二两人来意不善,索性用激将法对付他们,趾高气扬地说:「看看这款皮包,它的手工、质料是不用说了,只有一项缺点,就是价钱太贵!」她颇有深意地看了程如华一眼,「普通上班族根本买不起,也不识货。」
「只要合我意,再贵也无所谓。」程如华很不悦。
「那当然!物以稀为贵,您是内行人嘛!」秋蕙半贬半褒。
「谢谢!一共是八万五千七百元。」秋蕙轻松卖出皮包、皮带。帮顾客刷卡、包装,面不改色——对付这种恶客就得用这种方法。
彩君完全忽视前夫和新女友的耀武扬威,专注核对上个月的帐目。对曹子隆,她已无爱、无恨。
彩君并不知道蓓雅在上个星期得罪了程太太的事,程如华却是有备而来,满怀恶意,要在彩君身上讨回公道。
她聊起了酒会中的花絮,将有关允涛和蓓雅的闲话加油添醋一番。
「……你那位继妹呀,实在太没教养了!也难怪嘛!有其母必有其女,母亲是什么出身的,女儿就是那种德行——蓝小姐,你不知道哪!有多少太太为你不值,那两位简直是鸠占鹊巢,倒把正牌小姐给撵出来了!也是你好脾气,要是我才咽不下这口气。」
彩君弄不清楚来龙去脉,只能保持镇定。「程小姐,传言未必是真的,你们也太多心了,搬出来住是我自己的选择,与她们无关。」
程如华坚持她的话题。「唉!也真亏了路允涛打圆场,不然,蓝蓓雅早把所有人得罪光了,你没看见路允涛气得脸色发青,真可怜。想想看,他也跟蓝家结下不解之缘,早几年,大家看好你们是一对儿,没想到……」她暧昧一笑,「令妹也真是厉害,轻易地将路允涛的心勾了去,一点也没考虑到你的心情。」
彩君沉下脸,「程小姐,我奉劝你一句话,说人是非者没好下场!」
曹子隆轻咳一声,「如华,我们该走了。」
「好吧!」程如华心不甘情不愿地说:」还要买衣服呢!」
「对了!彩君,我和如华准备在下个月订婚,喜帖就快印好了,到时候请你大驾光临。」曹子隆嘻皮笑脸,忍不住要刺激前妻。」欢迎你携伴前来。」
程如华夫唱妇随道:「只怕路允涛被蓝二小姐绊住了,彩君就形只影单了。」
「恭喜!我如果有空,一定会去叨扰一杯喜酒。」彩君保持文明,冷淡客气地说:「而且会携伴参加。」
不速之客离去后,彩君的内心波涛汹涌,她毫不怀疑,程如华的挑衅是因为蓓雅惹祸引起的。想到携伴参加的嘲弄,再想到被蓓雅困住的允涛,彩君登时心灰意冷,她还能到哪里找一个登样的男伴?
她不禁怨叹,命运对她何其不公?
蓝彩君做了一次未曾尝试的鲁莽举动——到酒吧吊凯子!她毅然决然地拿出名片簿,翻到了一张米白烫金、黑色艺术字体的华丽名片。
黑骑士俱乐部
经理赖吉米
中、英文两面名片,让彩君忆起了两个月前给她这张名片的小帅哥,长相酷似郭富城的小伙子,指定购买一个名牌皮包当做生日礼物送人,在包装时顺手递了这张名片给彩君,轻浮地眨眼,「有空请来店里捧场。」
彩君一笑置之,随手放入名片簿中,没想到这次居然派上用场。
在黑骑士店门口前,彩君有丝讶异,光看店门雅致的装潢,她绝不会把黑骑士跟星期五餐厅画上等号,会不会是她弄错了?她怀疑著。管它呢!自己又不是不懂世事的纯情小女生,既来之则安之!
打定主意,她踏步向前,很难想象,在寸土寸金的台北市区还有这种令人眼楮一亮的门面排场。
讲究的庭园造景浑然天成,草坪上漫著花岗岩阶及小石子的甬道,一直通往门前,树木扶疏点缀,靠近前庭有座白色藤架,上面爬满葡萄藤,彩君好奇地驻足观看,伸手一捻,叶子是真竹,这让她有股惊喜感。
别致的铜门风格独具,沉甸甸的门把握在掌中颇具分量,不似自动门的便利,却让人觉得踏实窝心,这似乎又是店方特意安排的惊奇。
追欢买笑的场合不该是这样的品味吧?彩君犹豫地推门而入。
「欢迎光临!请问几位?」一个眉清目秀的服务生笑容可掬地问。
「一位。」彩君局促地回答,「嗯!我找吉米。」
「吉米?」他诧异说:「他在上个月就离职了。」
彩君一愣,在这里唯一认得的人离职了……
「小姐是第一次来到本店?」他问。
「嗯!是。」彩君豁了出去,那正好,没有人知道她的底细、职业,纯粹金钱交易,达到目的后,大伙儿一拍二散,正合她意。
彩君这样想著,心情一宽,飘然入座。她环目四顾,「黑骑士」的装潢品味不俗。
马蹄形的吧台旁坐了几对男女,也有落单的男士,衣冠楚楚,看起来并不像午夜牛郎,而像一般专业人士、上班族之流。
点了一杯波本迷雾,彩君彷徨地等候店方招呼,她觉得奇怪,「黑骑士」店里男多于女,应该有公关来坐台呀!为什么毫无动静?
喝了第二杯波本迷雾,她按捺不住,招来了服务生,递给他一张五百元大钞,悄声问:「为什么……为什么……吉米他离职了?」老实说,她想问的不是这一句。
眉清目秀的服务生露齿一笑,环顾四下无人才对彩君说:「我告诉你,你别生气哟!」
彩君的好奇心被挑起,「不会的,你说吧!」
「因为,吉米他老是在外面派名片给漂亮小姐,邀她们来店里喝酒,有一阵子,店里的女客人好多,都是冲著吉米来的,整个店里闹烘烘的,还有两个女孩子为了他打架,老板一气之下就叫他走路啦!还告诉他,干脆去当午夜牛郎算了,我们也是这样认为。」服务生好奇地问:」小姐,他什么时候派名片给你的?」
彩君脸上一热,期期艾艾地说:「二个月前吧?我忘了。」
老天!这下糗大了!她居然把正派经营的酒吧当成了……彩君噗哧一笑,又是羞惭又是好笑。
「小姐,你怎么啦?」服务生关心地问。
「嗯!我没事,只是……被吉米捉弄了。谢谢你。」她突然放松了心情,这才感到饥肠辘辘。
「我肚子有点饿,你们有卖吃的吗?」彩君问。
「有啊!」拿到了五百元小费,服务生特别殷勤。「有炭烤牛排,还有各式烩饭……」
空腹喝了两杯酒,彩君已经感到微醉,点了一客匈牙利烩饭,她拿起冰水喝了一口,打著「黑骑士」的壁毯和挂饰。彩君赞叹著,这个店主人一定是位浪漫绅士,壁毯上绣的是中世纪骑士屠恶龙救美女的故事。还有埃及壁画的复制品,陶瓷烧制的壁灯颇有古风,连餐柜都是欧洲骨董,水晶高脚杯里随意插入一朵郁金香,在灯光辉映下就是一幅风景。
在这里静静坐上一夜也不会腻的。
她觉得眼皮有些沉重,大概是气氛温馨、座位又太舒适吧!只要填饱肚子,她就马上回家睡觉。其实,所谓的「家」也只不过是一间冰冷、空寂的房子罢了,彩君悒悒地想著。
尝了一口匈牙利烩饭,她叫住了转身要走的服务生。
「不合你的胃口吗?」服务生机伶地问。
「不是,这客烩饭很道地,麻烦你给我一杯红酒。」彩君微笑说道。既然要用餐,就要吃得适意。
她浑然不觉自己在店里引起了一阵骚动。
「黑骑士」的顾客层大都是律师、医生或计算机工程师等专业人士,男比女多,阳刚气息也比较重,在某方面来说,这群天之骄子有著不成文的默契——「黑骑士」是男士们品尝美酒的圣地,那些没有饮酒常识、涵养的人是很难打入这个圈子的,醉翁之意不在酒的人往往一、两次后就自动消失。
在「黑骑士」里,你看不到喝白兰地加冰水、用XO干杯的人。
偶尔也会踫上一、两位不信邪的有钱大爷硬要君冰「康拜耳」,结果一定是酒保请出门外。踫到虚心受教的客人,酒保也会顺便传授饮酒常职。
彩君误打误撞闯入了爱酒人士的天堂乐园。
微醺的彩君双颊粉红,美酒佳肴取悦了口腹之欲,软化了她倔强顽强的表情,其实,放松心情的彩君只要不尖酸刻薄,也是一位能让男人动心惊艳的美女。
彩君吃得心满意足,她已经很久没有这样惬意用餐,每次都是在急急忙忙,不然就是意兴阑珊,吃饭成为一种例行公事,乏味无趣到极点。
服务生撤走了餐盘杯皿,过了一会又送来一杯甜酒。
彩君讶然,「这是附餐吗?」她这时才看到服务生胸前的名牌,「哈克?顽童历险记里的哈克?」她开怀而笑,旋即道歉,「对不起,哈克……」
他耸耸肩无所谓道:「没关系,高兴就好。那不是附餐,是吧台左边第二位,穿蓝色衣服的那位先生请客!」
那是一位年纪约四、五十岁的中年男子,正向她颔首微笑。
彩君犹豫不安。「可是……哈克,」她小声说:「我没遇过这种情形,不知道该怎么办。」
炳克精灵地说:「别怕啦!那位先生是个医生,本店的创始顾客,不会害你的啦!他常请人喝酒,没有恶意的。」
彩君不好意思,「请帮我道谢。」
「没问题。」哈克依令而去,过了一会儿又绕回来收杯子,告诉彩君,「医生请你别客气,他称赞你说:‘现在的年轻女孩子懂得喝酒的,已经很少了。’」
彩君红晕满面,不知要如何反应,想到刚才津津有味的用餐举止尽被旁人收入眼底,她走也不是、坐也不是。
炳克殷勤询问,「小姐,请问你要不要再来一杯饮料?医生旁边那位先生他想请你喝一杯。」
彩君晕陶陶,嫣然一笑,「不用了。我有点醉了。」
炳克建议她道:「那么,喝‘热带鱼’好了,那是综合果汁鸡尾酒,喝再多也不会醉,很好喝呢!」
「也好,」彩君点头,「我有点渴——不过,不能再让别人破费,我自己付帐。」
炳克所推荐的「热带鱼」是以利口酒调制的,单独喝的确不容易醉,可是彩君已经有波本、红酒两种属性不同的酒类在肚子里作怪,「热带鱼」,一入口更是推波助澜。
前一秒,她还在跟哈克道谢,后一秒,她已经软瘫在沙发上成了睡美人。
「这是怎么一回事?」杰克扬眉问道:「你们居然让一个女醉鬼睡倒在店里?」
杰克没好气地又说:「女人哪里懂得喝酒?安迪,你也太没警觉心了,十几年的名声全栽了!」
苞二杰克将近十四年的时间,酒保安迪毫不畏惧地出言顶撞老板,「刚才就算是你也没辙,我从来没看过有人醉得这么快,一眨眼就挂了;根本无法防范,也来不及送出去!」
炳克点头附和,「是真的!她才刚对我说谢谢,脸上还带著微笑,咚一声就倒下去。」
杰克一脸嫌恶,「他妈的!」
现在是「黑骑士」打烊的时刻——凌晨三点,他要怎样处理这个醉美人?
「算了,让她睡在这里喂蚊子吧!」杰克皱眉,自言自语。
「不行!」安迪激烈抗议,虽然杰克是幕后老板,这间店却是安迪的领域、地盘﹔他说什么也不放心彩君睡在「他」的城堡中。
谁知道她醒来后会不会顺手牵羊、弄坏家具、打破杯子,或者吐得一塌胡涂?不行!不行!」安迪坚决反对。不省人事的彩君似乎成了恐怖分子。
「不然怎么办?送警察局?」杰克问。
「不太好吧?」哈克吞吞吐吐,今天他从彩君手中拿到了八百元小费,觉得有种「道义」责任——因为是他推荐「热带鱼」给这位小姐的。
杰克不悦地盯著他,「那你有什么好主意?」
「老板的……」他低头嗫嚅,后面的话像蚊子鸣叫,让人听不清楚。
「你说什么?」杰克不耐烦地问。
他鼓起勇气,飞快地重复一遍,「老板,你的家不是就在附近吗?就让她住一夜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