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滕栉对于三年前的回忆似乎不全然是不好的,要不,他不会后来又改口。不过,三年前自己到底和他有什么交集呢?为什么他还是想不起来?
他根本不相信滕栉认错人这番说词--因为伊集院彻这名字。
到台湾来,为了躲开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他和自己的秘书伊集院君交换身分,他名片上印的是「伊集院敬」而不是伊集院彻。
有趣!真的很有趣!敬和彻是他的左右手,更是长得神似的双胞胎,而他用彻这个名字的机会少得屈指可数,然而这个滕栉知道伊集院彻,可见他是真的认识他,而非认错人。
另一个线索是三年前。
也就是说,三年前他和滕栉有过交集,而且是以伊集院彻这个名字。
他注视著滕栉,他那张以男人的角度来看,实在是粉雕玉琢得过火的巴掌脸,好像也不是这么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