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宋靖韬找来—群死党,让大伙儿一同帮忙找哈娃,整个暑假,大家几乎就在一边找小狈,一边玩闹的情形中度过了。
只是,不管众人怎么找寻,哈娃还是像凭空消失了般,怎么也找不到。
「筱妍,要开学了耶,还是找不到哈娃,不过你别难过喔,没有了哈娃,你还有我们。」庄自强一脸认真地哄道。「有什么需要,你只管告诉自强哥哥,自强哥哥会帮你喔!」
「自强哥哥?拜托!」周明玉的口气很不屑。「筱妍,我告诉你,你别理这只瘦皮猴,有什么问题尽避找明玉姊姊,让明玉姊姊来帮你。」
「筱妍,别听她的,胖玉只会帮倒忙。你还是离她远一点,要不然一个不小心被她稍微拐到,你这么瘦弱,恐怕会飞飞飞……到美国去,都不用坐飞机。」庄自强抬杠著。
「你这只死瘦皮猴,说话可以再夸张一点啊。」周明玉手插著腰,凶巴巴地警告著。
「那飞到外太空如何?」
「好!很好,有够好的。太久没修理你,都忘了我鞋子穿几号了喔!我就一脚踹给你飞到月球去找嫦娥,连太空梭也不必坐,啊达——」周明玉抬起她胖胖的小腿,不客气地一脚踹过去。
「老大救命啊!」庄自强赶忙向宋靖韬呼救。
可惜没人要理他们,这两个活宝又打闹成一团了——
「呵呵——呵呵呵——」季筱妍真让他们两个给笑死了。
自从认识他们这群人之后,她就算想保持以往「孤僻冷漠」的形象也难。他们每天以找狗之名、行玩乐之实,一起逛街、看电影、唱歌……让她几乎忘记失去哈娃的悲伤了。
「筱妍,闪远一点,这两个人疯起来很不懂得克制,小心被打到。」宋靖韬细心地带著她远离那个暴风圈,走到一旁去。
众人打闹出来的热闹氛围,正是宋靖韬所乐见的。既然找不到哈娃,为了避免季筱妍一个人胡思乱想,于是干脆带著她参加他们的活动。
宋靖韬知道,季筱妍不是个生性孤僻的女孩,那只是她外表给人的错觉。其实她只是不擅言词、不懂得表达罢了,只要给她时间,就会发现她是个很随和、也很可爱的女孩,完全没有距离感。
「哎呀!救命啊——」庄自强他们还在玩闹著。
季筱妍脸上的笑意一直没褪。
「认识你们真好,阿韬哥,多亏有你。」她手上拿著他送的玩偶狗,一边玩著一边有感而发地道:「真的谢谢你。」
「别客气,我也很高兴认识你。」因为你好可爱,看见可爱的你,心情就好愉快。宋靖韬可没胆把这些话说出口。
旁边,追著打闹的周明玉和庄自强,以及在旁看热闹的人,都注意到这对外表极为登对的金童玉女间的暗通款曲。
「喂!瘦皮猴,你说老大会不会喜欢筱妍。」周明玉边偷瞄边问。真的好为难喔,筱妍和老大真的很登对,她要放手吗?
嗯!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人家宋靖韬的目光可从来没放在她身上耶,哀怨喔!
「废话,这还用说,筱妍那么漂亮,谁不喜欢。」庄自强也好挣扎,该不该把季小美人让给老大呢?唉!
可笑的是,季小美人的目光也很少放在他身上,季筱妍可也是宋老大的仰慕者之一,而光看她对宋靖韬依赖的眼神和态度,旁人就该知难而退的。
「就是啊,筱妍真的很漂亮。」其他人有感而发地道。
「我们老大也不差。」
「对啊,他们两个真的很速配耶!」
「就是!你们没发现吗?筱妍手上老是拿著老大给的长耳狗玩偶,这已经很明显啦!」
「是吗?可是……他们两个身家背景差粉多咧!」突然有人道出了重点。
这点提醒了众人,季小美人不但人美、气质好,而且还是鬼屋……呃!不,是童话城堡里的小鲍主、季氏企业的唯一接班人,而他们家老大只是一家社区早餐店里的老板之子,两者是差很多的。
「那有什么好怀疑的,千金小姐嫁给肯努力的好青年,这是多棒的美事,足以成为楷模,好好表率。」周明玉率先否定那些怀疑的论点,无论如何,她都支持宋靖韬。他们家老大是最优秀的,这点不容质疑。
「对喔!老大真的很优秀。」众人点头,这点完全没有异议。
周明玉开心地跑上前去。「筱妍妹妹,快开学了,对了,你念几年几班?反正学校顺路,你可以叫老大每天载你去上学喔。」
俊男美女令人赏心悦目,无论如何她都要促成这对金童玉女。就从他们每天一早的上学开始吧!
「我应该是念一年A班吧!」学校的通知单季筱妍还没看得太清楚;「换了新学校,不知道未来的生活会怎样。」突然想起这件事,她有些紧张。
一年A班?!众人点头。
原来季筱妍才刚要念高一呀!难怪看起来好可爱,尤其玩著玩偶狗的时候,更是稚气未脱得像个娃娃呢!大伙儿笑著点头。
「哎呀!放心啦,我们学校很赞耶!而且高中部和大学部在一起,我们常常还可以看到大学部的帅哥,有够好的。」周明玉一想起这个,心情就好愉快,每天下课她都会出去走一走,期待与帅哥邂逅。
「真的吗?大学有很多帅哥?」季筱妍眼楮一亮地问。帅哥谁不爱看哪!
「咳咳——」这个笨胖玉,她到底是在搞破坏还是建设啊!庄自强拼命地轻咳暗示她。
可惜说到帅哥这件让人兴奋的事,谁有时间去思考其他的。周明玉继续说:「对啊,大学部有好多帅哥,他们都比高中部的这些臭男生成熟、有智慧多了,可惜很多优秀的都毕业了;不过也没关系,听说今年的一年级生也有很多很帅的。」
「是吗?」季筱妍期待地点点头。「说不定我们班会有很多帅哥喔厂
「真的?如果你们班有很多帅哥,那我一定要天天去你们班报到;你可别忘了要掩护我,让我看帅哥看个过瘾。」当然需要掩护啦,她是个女生,也要有女生的矜持咩!周明玉开心地说,没想到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拜托!你少耍花痴了,那么胖的身材,走到哪里都是‘焦点’啦!」庄自强吐槽。「而且你不是说了,高中部的臭……男生都不够成熟也没智慧。」切!三八女生,居然当著他们的面这么说。
「对喔!筱妍,我不能接受姊弟恋的,虽然……虽然现在很流行。」周明玉表情认真地道。
「姊弟恋!」季筱妍怀疑地问:「你不是才要上高三吗?」
「是啊!所以我怎么可以接受高一的小表头?」
「可是我说的是大一耶!」季筱妍那双圆圆的眼楮不明地眨了眨道。
「大一?」所有人都大吃一惊,包括宋靖韬。
「你……你要念大一?」不会吧!宋靖韬的脸色有些怪异。
「对啊!」不像吗?季筱妍狐疑地问:「那你呢?你念大几?」
这群人都喊宋靖韬为老大,而周明玉是高三生,这样推算起来,他年纪应该更大一点才是。
「他念……筱妍啊!老大他……他虽然很会照顾人,但他其实是我们的同班同学耶!」周明玉公布答案。
这下换季筱妍呆住了——怎么会有这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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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多不少,在询问之下,宋靖韬和季筱妍才发现,原来两人相差了一个年级,而且巧的是,两人还是同年同月同日生的,就差了那整整十二个小时。
对!仅仅十二个小时,当场就让宋靖韬从老大,变成了老。
「哈哈哈!阿韬哥……不!阿韬弟弟,原来你是弟弟,真好玩,我都让你骗了,快喊我姊姊啊,要多喊几次补偿我才可以喔。」季筱妍笑著说。
在宋靖韬的细心鼓励,以及周明玉他们一群人的带领玩闹下,她慢慢地恢复了原本的活泼开朗,不再胆怯、孤立,这——切的转变简直教人不敢相信。
宋靖韬冷著脸。「我们两个一样大。」
「阿韬,怎么啦?你生气了?」好像说到这件事,他都是这种表情。季筱妍拿出他送的玩偶狗在他面前晃了晃,希望他别生气。「好啦,那我不叫你弟弟,别生气好不好?我是开玩笑的!」她撒娇著。
宋靖韬脸上的表情这才缓和下来。
「对了,阿韬,明天要开学了耶!我让我家的司机去你家载你,反正我们同校,就一起去吧。你要几点出门?」她可以配合他。
「不用了,你自己去吧,反正你妈咪不是说你有助理会跟著你?」宋靖韬到现在都还难以置信。听说她从小上学都有助理跟著,更扯的是,她家的欧巴桑去买菜居然还坐宾士?
「我才不要助理跟,那个助理每次脸色都很臭,好像我欠她几百万,还会冷嘲热讽,说我只是会投胎而已。」季筱妍其实没有太生气,只是根本懒得理她。
「什么?那个女人真的这样说?」宋靖韬反倒有些激动。
「对啊!你这么大声做什么?」
「哼!拿人家的钱还敢嚣张,把她FIRE掉,我陪你去上学。」他当然舍不得看她受委屈。
「真的吗?」季筱妍眉飞色舞,她就知道他对她最好了。
「不过我还没有驾照,只有脚踏车。」
「没关系。」季筱妍开心地提醒。「我说过我家有车。」
宋靖韬并不想坐她家的车上下学,那种感觉……他不会说,反正就是怪异。
「我习惯骑脚踏车,而且学校离家里才十几分钟的路程。」他望著她说。「可你是个娇贵的小姐,这……」
「没关系,我可以坐脚踏车,反正又不是没坐过。」季筱妍马上很配合地道,反正她每次出来玩,都是坐他的脚踏车。
坐脚踏车可好玩了,可以靠他很近,而且还可以……抱著他。
当、当然啦,她可不是故意要抱著他的,那只是因为……安全的考量咩!
「那我明天早上六点半来接你。」他说出确切的时间,时间也差不多了,他该回家了。「好啦,掰了!」
「等等,阿韬,你再陪我一会儿,不要走啦。」季筱妍喊住他。
认识宋靖韬后,她就很想一直赖著他。他跟哈娃不一样,不但可以陪她,还可以和她说话,帮她解决很多问题。季筱妍真希望他可以时时陪在自己身边,而且有他在身边,好像什么事都不用担心。
「可是我要回去帮我老爸的忙。」
「那我也去。」
「可是你妈咪她……」
「我妈咪今晚不在家,她出国工作去了,不过你放心,她会同意的,她最喜欢你了,还要我好好跟你学习。」季筱妍真挚地说道。
「跟我学习?真的吗?」宋靖韬开朗的脸有些微红,感到飘飘欲仙。
在宋靖韬心中,季凤芝是个很厉害的女强人,他看过很多关于她的报导,对于她年纪轻轻就能够将一家企业打理得很好,心里很是钦佩,觉得她是自己值得学习的对象,也将她当成了偶像。
现在知道偶像对自己赞许有加,能够得到她的肯定,他不知道有多开心。
「当然是真的。」季筱妍点点头。其实她的每个朋友季凤芝都会请人调查,宋靖韬自然也不例外。
结果出炉之后,季凤芝发现宋靖韬的表现出乎意料的好,因此季凤芝再无异议,愿意放心地让女儿跟他在一起,而自己则能安心地专注在工作上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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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著时光缓缓地流逝,才念高三和大一的宋靖韬与季筱妍,转眼间已经是大二和大三的学生了。
由于宋季两家距离很近,再加上宋靖韬和季筱妍两人的个性十分契合,季筱妍又喜欢黏人,因此两个人已变成旁人眼中的连体婴。除了上课以外,几乎走到哪里都是形影不离的。
季筱妍冷漠懦弱的个性也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开始会捉弄人、又爱撒娇,每次闯祸总是躲在宋靖韬背后,让他去收拾,而后继续玩闹,似乎要将之前少玩的部分全部补齐。
宋靖韬不以为忤地纵容她,不但如此,连他爸爸宋东白都来凑一脚,对季筱妍十分呵护照顾。
就这样,仅仅两年多的时间,在宋家父子的恣意纵容下,季筱妍也从原本孤僻怯懦的小天使,变成可怕的小恶魔——
「学长,这……是我写了好久的信,请你有空的时候看……」害羞的小女生话还没说完,手上那张粉红色的信纸已经被抄走了。
「情书啊!写给阿韬的?」季筱妍笑吟吟地道。「阿韬,生意不错,今天已经收到第九十八封了耶,这个学妹长得……还满可爱的,只可惜阿韬已经有心上人了,那个人就是本小姐我,所以真是抱歉,你晚一步啦。」
那个小学妹一听到宋靖韬一早已经收了九十七封情书,心里已经泄气了一半,再看到季筱妍那么漂亮,另外一半勇气也没了,她红著脸拿回了自己的情书,转身快速跑开。
「呵!」季筱妍高兴地笑出声来。
他们总是喜欢玩这套,有人追求她,她就抓宋靖韬来挡;而不管宋靖韬喜不喜欢那些拿情书给他的女生,反正只要让她知道,她也一律以女朋友自居——挡挡挡!
「筱妍,你搞什么?这样会让人家很下不了台。」宋靖韬很不赞同地道。
「你这个笨蛋,总是心肠太软,不喜欢那个女生直接拒绝她就好,何必听她们哩叭嗦?」季筱妍也很不开心。
她最不满的一点就是宋靖韬长得太好看,而且锋头太健,什么比赛都拿第一,迷死了一大群女生,简直就是天大的罪恶,害她好忙碌,还要替他赶走那些蜂蜂蝶蝶的,忙死她了。
「人家好不容易提起勇气来告白,你这么直接地拒绝,对方会很难过的,我们说话要婉一点。」宋靖韬承认自己心肠软,要不然也不会遇上这个大恶魔。
「婉转什么?不喜欢就要直接拒绝啊!」季筱妍真不知道他在假好心什么。「除非你真的对那个女孩子有兴趣——你有吗?」
那种酸溜溜的口气……除非宋靖韬想死,否则哪敢点头。
「当然没有,好啦,你对,你说的都对。」宋靖韬总是屈服的一方,他扮了个鬼脸,终于让佳人笑开了。「别生气,生气会快老。」
「丑死了!」季筱妍嗔道,她知道只有她才可以让宋靖韬这么费心思地逗她笑,看在他这么有心的分上,心里的怒气总算平衡了。「那你以后不可,和别的女生说话。」她霸道地说。
「是!醋坛子。」他戳戳她那几乎吹弹可破的脸蛋。
「才不是,你乱说话,我是为你好耶,因为……因为我是你姊姊咽,我有责任保护你。」嗯!可不是,她可比他大了整整十二个小时喔。
「姊姊?」宋靖韬不顾形象地翻了个白眼,他讨厌这个名词。
他没听错啊!季筱妍刚刚的口气明明就是吃醋。
算了,她虽然比自己大一点点,但是孩子气重,就原谅她吧!他相信有一天她会开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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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家是个很特别的家庭,他们家虽然有很多的仆佣,但是主人却只有两位——季凤芝和季筱妍。
而通常在家的,只有季筱妍一个人。
季凤芝一个人要打理整个季氏企业,十分忙碌。自从有宋家父子帮忙照料女儿之后,更是放心地在外工作,有时候一整个月不在家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当然啦!季凤芝若不在家,家里就属季筱妍最大,而身为管家的容妈可就有苦无处诉了。她最痛苦的事,莫过于请季小小姐吃饭,因为每次只要到吃饭时间,不三催四请是绝对请不到人的。
「小小姐,拜托你合作一下,吃饭吧!」容妈哀求著,这几乎是每天都要上演的戏码。
「我饿了就会吃,容妈,不用催我,你自己先吃。」季筱妍拿著当初宋靖韬送给她的长耳狗布偶,皱著眉头。「你看这布偶脏了,怎么办?」
「那还不简单,将它拆开来洗不就得了。」容妈就不明白那有什么好苦恼的,真是小孩子一个。
「拆开!可是拆开就坏丁。」
「坏了缝起来就好。要不丢掉再买,反正又不差这一个。」他们季家不会在乎那点小钱的。
「谁说的?哈娃它是我的心肝宝贝。」季筱妍将长耳狗玩偶珍惜地抱进怀里。
是的,她为这只狗玩偶取了个和走丢的吉娃娃相同的名字,因为是哈娃让她认识了宋靖韬,而这只狗玩偶更是宋靖韬送给她的第一个礼物。
这么有意义的礼物,她怎能随意丢弃?
「对了,可以拆开、洗好后、再缝起来。」季筱妍觉得这个方法可行,立刻开始动手拆狗玩偶。
「小小姐,别玩了,先吃饭吧,你不是说跟宋少爷约了两点半见面,现在都快两点了。」容妈继续苦口婆心地劝著。
「容妈你自己吃啦,我不饿,我刚刚吃了一块饼干。」季筱妍继续专注于自己的事,不理她。
「小小姐……」
「容妈,发生了什么事?」宋靖韬提早到来,问道。
容妈看见他就像看见救星。「还不是为了吃饭,小小姐到现在还没吃饭,你帮著劝劝她。」她急忙道。
通常宋靖韬说一句会比旁人说十句还要有效,谁让这个季小小姐崇拜他。
「筱妍,怎么又不吃饭?」宋靖韬走上前关心地问。
「我不饿呀。」季筱妍随口,转移了话题。她感兴趣地抓著拆到一半的哈娃给他看。「哈娃脏了,我把它拆开来洗,然后起来,就又是新的了。」
原来又在玩狗狗的玩偶,宋靖韬摇摇头。
「别那么麻烦,我可以送新的给你。」他知道季彼妍很喜欢他送的玩偶狗,心里其实也很开心。
「不要!」季筱妍一口拒绝。笨男生,都不明白呵!这个礼物对她意义不凡耶,她不但不会轻易丢弃,还会亲自将它洗好、缝好。
「筱妍,那先吃饭好不好?」宋靖韬没忘记自己的任务。
「你们别老是叫我吃饭,每天都要吃饭,很烦耶!」季筱妍拧著眉头。如果有人发明一种药丸,只要吞一颗就可以饱上三天的那种,她一定会十分感激那个人。
宋靖韬俊雅的脸上笑意更浓。还说要当他姊姊,居然如此孩子气。
「这样吧,今天我老爸刚好煮了拿手菜,你真有口福,去我家吃饭好吗?」宋靖韬问道。
他们认识的时间也不算短,但是季筱妍并没有在宋家吃过一顿饭,主要的原因除了她不喜欢吃正餐外,最重要的是宋靖韬以为这种千金小姐吃饭应该很讲究,而他们家向来随意惯了,怕她会不习惯。
「去你家吃?」季筱妍没想到他会如此建议。
她是有听周明玉他们说过宋东白的手艺不凡,但是周明玉那个人那么贪吃,再难吃的东西也可以吞下去,她的推荐实在没有任何说服力。
「可不可以不要?」她娇声问。
宋靖韬不容拒绝。「不行,你太瘦了,再瘦下去风就要把你给吹跑了。」
「我有你啊!我可以拉著你、靠著你。」季筱妍自然而然地扯著他的衣袖道。
「好,让你靠著。」宋靖韬还是觉得她像个小孩子一样,需要人疼爱。「可是你还是要吃饭。」
「哇——」怎么又提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