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意思是说,这两件命案的被害人都认识凶手。」
「在我看来是如此。」
「而且这两件命案的凶手是同一个人。」
他们面面相觑。
「我们还是少了一样东西,」鲁提说。「动机。」
「我说了好几遍,财杀。」诺南说。
「我也说了好几遍,只有在凶手是莎兰时,财杀才说得通。」
「或者凶手是她指使的。」
「但被害人认识凶手,而且凶手很可能是打公用电话的那个人。你自己也说她所谓的同伙和被害人不会有关联,所以不可能同时是这两种情况。被害人要嘛认识凶手,要嘛不认识。如果不认识,他们为什么要开门让他进入?罗法官为什么坐下来和他谈话?凶手是罗法官和蓝氏夫妇都认识的人。」
「见鬼!」诺南瞪著桌面苦思。
「所以凶手是他们在事业上认识的人,或是在相同社交圈活动的人。」寇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