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头还浮印最喜欢的职业足球队名。他穿褐灰色长裤、蓝色衬衫,还有一件质料很好的黑色皮外套。她嫉妒他那件外套。意大利软皮便鞋,干净且亮晶晶的。
若他真的才离开南美,他相当快就融入本地的穿衣风格。
「下一个路口左转。」接近路口时,她说。
他也相当快就学会巴黎的开车模式:胆量、气魄,外加横冲直闯的架势。若有车子想把他挤开,她看他也很快就比出一些当地人常用的手势。当他插到其它车子前头时,不仅微笑著,眼中还闪现光芒,显示他对高挑战的巴黎交通怡然自得。此人肯定是个疯子。
「你来巴黎多久了?」她问。
「三天,怎样?」
「在这里停车。」她指著火车站前的人行道。「你开车的样子已经像个本地人。」
「和一群鲨鱼游泳时,你必须露出牙齿,让他们知道你是认真的。」他在人行道旁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