瞪著天花板——他习惯看著天花板想些难以解决的事情——现在他想的是孟黎璃。
看过档案内的彩色照片后,今天她一现身他立即认出来。尽避如此,照片却无法传递她举手投足间所流露出来的活力与张力。他喜欢她的脸,有点瘦但轮廓很深,高起的颧骨,傲慢的鼻子。全能的主呀!还有那张嘴。光望著她的嘴,他的下面就硬了起来。她的双眼恍若蓝色的冰,但嘴唇却如此柔软、脆弱、性感,以及众多无法言喻的感觉。
当他表示希望她能投怀送抱时,并非开玩笑。只要她开口,他会以破纪录的速度将她载回布里斯托酒店。
他清晰记得她的长相及穿著:深灰色长裤、黑色短靴,蓝色牛津布衬衫、深蓝色的厚呢短大衣。他应该牢记著,每当她穿上那款靴子时,就代表她携带手枪。发型简单利落,刚好及肩,长长的发束恰好框住她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