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想将他骂得狗屎不如,就像德夫林说的那样:一个无懒,一个流氓,一个泡妞成性的花花公子。但是她当时气得连骂人的话都说不出来。
她真想摘下他的面具。如果她再见到这个放荡不羁的花花公子,她希望能够认出他来。她真诚地希望从来没发生过这事。
一想到她早早地便失望了,还真不如今晚见不著他。而想与他谋面的情绪,在不久前甚至还相当强烈。
「哦,你在这儿,彭沃西小姐,我想,这只舞曲是我的吧?」
她惊愕地转过身。待她了解到安布罗斯‧圣‧詹姆斯是何许人时,她便为自己被这讨厌的家伙所绊而感到某种疚愧,来人是公爵的朋友,弗雷迪勋爵。她曾答应要与他共舞下一支舞曲。两种类型吗?可能。更为可能的是,今后要躲著这两个人了。
「先生,你竟然还有这类可憎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