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要喜欢他的吻。
她决定了,等回台湾之后,她就要交男朋友,而且要选一个长得比他好看十倍的男人,接吻技巧比他好一百倍的男人,然后她就会忘掉他!就这么简单。
泡了一个长长的澡,她穿著饭店的浴袍,在化妆台前整理皮包内的东西。
她看见先前叶湛给她的名片,发现他的职称竟然是凯撒百货的经理,差一点没昏倒。
都怪她拿到名片后没有看清楚,才会白白错过和叶湛聊聊凯撒百货的机会,真是个大猪头!
她应该要想个办法,至少再见他一次面才行!
不过要找什么理由呢?
对了,纽约的百老汇很有名,干脆就邀他明天一起去看百老汇好了!
至于冷绝玺……滚到一边凉快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