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她这样的女人自然会吸引男人的钦羡,而他希望他负担得起拥有她,但是她的价码太高他出不起。瑞斯现在是个穷光蛋,但是一度他亦曾家财万贯。他知道钱的样子,它们和潘黛琳相配得一如她吹弹得破的肌肤。穿著巴黎时装的她显得修长光鲜,而她擦的香水一盎斯至少二百元。他之所以知道因为那曾是他最喜欢的一种香水。现在的他甚至连她的香水都买不起,惶论衣服。
「你从事哪种工作?」他们踏进艳阳天下时他问。她写的那两封短笺没有透露多少。
她扮个鬼脸。「我在一间没有窗户的办公室工作,做些不重要的事。」她没告诉他她已送出辞职函,因为他或许会假设她这么做是认为自己就要搬来蒙大拿,其实两者并无关联。但是她奔窜的血流告诉她如果他开口邀请,她会立刻搬来和他住,速度快得他会认为她是搬家公司的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