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我是皮粗肉厚的大男人,不在乎这点小伤。」熊炜安挺起胸膛,表现出大男人的气概。
「你的皮肉比我还白嫩呢!」她羡慕地审视他的手,这是一双标准的富贵手,白皙柔嫩,像是顶级的嫩豆腐。
他的肤色偏白,手指修长,一看就是一双娇贵的手。手掌的触感非常滑嫩,典型没操劳过的富家公子,跟他的「玉手」比起来,自己从小就忙于家事的手明显比他粗糙许多,让她有些自惭形秽,更察觉两人之间的差异。
「你这是在讽刺我没做过粗活吗?」他不服地反拉住她的手模来模去。「你的皮肤比我还白,手背的肤质滑滑嫩嫩,就是手掌粗了点,应该是做太多家事了……」
「不要看了啦,我的手很粗。」被他说出自己的短处,她羞窘地抽回手。她全身上下的皮肤,就手掌的最粗,让她羞于见人。
「保养品搽一搽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