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身黑,从黑马甲黑短裤到青铜色的皮肤到恰恰齐耳的一头黑发,甚至连暗灰的衬衫和围巾也是黑的。
那人进旅馆时没脱下头上的帽子,但至少他脚上没带靴刺。这很奇怪,肩上搭的鞍具包说明他是骑马进城的,考特尼还从没见过谁骑马不带靴刺的。
接下来.她又注意到原先从他左侧看不到的那些。他系著双重皮带,这毫无疑问地意味著他右腿上别著一支枪。那可能说明不了什么,大多数到西部的人都带著枪。但把枪和他的相貌结合起来,却让她认为他带著枪并非仅为自卫。
考特尼可不喜欢枪手。在她心中他们是些有力无处使的恶霸——大多数枪手实际上就是如此。那种人认为他们可以随心所欲,言行无阻。没什么人敢对他们说不,否则就得挨枪子儿。
人们不会认为像罗克里这样的小镇上会出现很多枪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