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就不知道为什么,手心竟隐隐地冒出汗,心脏也跳得越来越快,要不是他大口大口的呼吸了好几次,他会以为自己即将窒息。
怎么回事?
他又不是十七八岁的少年郎了,还会因为要跟女孩子约会而紧张得手心冒汗吗?
啧,可笑!
他当然不是因为紧张,而是别扭。
苞一个可能喜欢他,他却不喜欢的女人约会,还为了对方千金小姐的身分而穿得一身正式西装,能不别扭吗?何况他的手里还捧著一大束红艳艳得十分刺眼的玫瑰花。
但,她喜欢就好。
既然答应要当她的一天男朋友,说什么也得扮演得称职些,这是职业道德,不,说错了,是诚信原则。
想著,霍曼的指尖在门上游移了一会才扬手要敲下,房门却从里打开了,一张略施脂粉的美丽脸庞乍然出现在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