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见到绯红,是在一家颇负盛名的夜总会,那张冷冷的艳容望著被她的水杯泼湿的客人。
「如果你要上床,建议你去应召站。我们这儿可不是应召站!」她气势凌人,居高临下的厉声说著,「请你搞清楚这里的游戏规矩,不要到不适合你的地方白花钱!」
这样高傲艳丽的酒店小姐,却也可以在街角喂著流浪猫,温柔得像是另一个人。警戒心应该很高的流浪猫,不但愿意让她抚模,还不断的在她腿上蹭来蹭去。
后来,他常常去点她的台,只是想多了解她一点。
一切都在不知不觉中发生,等他发现的时候,已经爱她爱到不可自拔,直到现在,依旧深深的、深深的爱著她。
他们私奔时,失去了所有的经济来源,但是绯红却精神十足的嚷,「只要头还在颈子上,走到哪儿都可以活下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