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安韦斯被闹钟吵醒时,林美里已不在家中。
他望著陌生的环境,想了很久仍旧想不起来,自己为何会在这里?
直到他走出卧房,看见玄关处的油画,还有矮桌上的字条,昨晚的记忆才一点一滴溜回他的脑里。
他记得他昨天带林美里到「日和」吃饭,结果遇上表哥,之后他好像喝了两杯还三杯的CuttySark——再来的事,他就印象模糊了。
他弯身拿起字条,娟秀的字迹大概补齐了他遗失的记忆——包括他把手机乱扔,结果被车辗爆,还有他坚持要她陪他。
字条最后一行是——我用电锅煮了一点白粥,冰箱里有两道小菜,打开就可以看见,如果经理肚子饿,可以试看看合不合胃口。
白粥跟小菜,还真是体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