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要赶稿,还是得在没有网络没有旁骛的情形之下比较快。我带了笔记型计算机,这选择没错误,只是笔记型计算机的触控板令人非常烦,我老是踫到触控板,这大大的降低了赶稿的速度。所以,下次我应该还是会带著笔记型计算机外出赶稿,只是会额外再带一个键盘就是了。
这次进度能够完成,应该要感谢网咖的键盘和椅子,最后四章是在网咖赶的,昨天到台中的集贤饭店睡了一觉,泡了很热的热水澡(要不然,我真的拚不下去了),晚上九点开始,就泡在这里连赶八小时,回去睡一个上午,从十二点赶到三点。
我对台中有很深的好感。起码这几天,心情再沮丧,看到亮丽的阳光,觉得人生多少还有点希望。
对了,下次要记得带耳机来。这边实在吵得很。幸好我写到发痴的时候,几乎听不见任何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