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了东西付了帐,他离开时不意听老板对著一对刚走进来的男女说:「厚,好久不见了,带女朋友来啊?」
「老板,这是我家最小的妹妹,说了三次了,你老是记不住,你会害我被我女朋友宰了!」
「你女朋友?长头发的那个?」
「老板,我没带过长头发的女生来过,我女朋友是短发的。」
「哈哈哈……是这样喔!」
暴发户怔了一下,不由得笑了出来。钦。老板的记性原来这么糟啊?真是的,害他方才那份酒香乌骨鸡吃得食不知味的。原来,太在意一个人,旁人的话不管是真是假都会变得很有杀伤力。
看到夜市里陆续摆出来的摊子,他忍不住嘴馋的又吃了几摊,逛著逛著,他想到之前觉得熟悉的路径。
唔……这条巷子内真的没有一家叫「原轩」的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