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玲就是这样,她误会丈夫有女人,背著她做尽所有荒唐的事;等到日子一久,清明的认知就会被误会蒙蔽,反倒认为错的是对的,再加上他从不为这些事多做解释,她彻底地把他当成了有外遇的负心汉……
接著,憾事就发生了。她学会过夜生活、交男朋友……固执地认为,一报还一报是最好的报复方式。
那时他因为积极地拓展美洲市场,无暇多管,心想倦鸟要懂得归巢,玩玩无妨。
直到他的秘书告诉她,他的妻子试图打掉一个小孩,他这才发现,两人再也回不到过去的甜蜜与激情了。
于是,他决定成全她和孩子的父亲。
在他的观念里,会和一个人,想必是有些感情存在,不管王志玲为了什么原因要打掉小孩,她应该都是爱著那个男人的,再不,至少有点喜欢。
他承认自己的观念古板了些,但……他坚信不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