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哟!张老头真是吃了秤坨、铁了心,非要阿侬不可啦?竟然连这种吃人不吐骨的合约都敢签……哎哟!要死啦,你杀入放火啊?两天的工作天,片酬竟然要求一千万!」刘枫边看内容边哇哇叨念,直看到最后一条时,连眼珠子也快瞪凸了。
合约嘛,大抵是五五比的互蒙其利,最多也是退一步的四六比,再不济也有个三七比,像这份一面倒的合约简直是天方夜谭!
只有两个工作天,多一分钟都不行;只负责拍片,一切宣传活动,免谈;不准暴露,只许露出头和手;只要当事人不愿意,随时有解约的权利,且不负任何责任;片酬一千万……另外还有十数条细则,族繁不及细载。
「反正,我们又不缺那一千万。」这份不合常理的合约原本就是为了吓退对方而拟的,谁知偏有人愿意不计代价争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