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被你欺凌了整整二十三年,自由的空气是如此可贵,我绝对不会回去白白送死的。你就慢慢的在大钟前傻等吧!
还有,别想来美国逮我,我绝对会在十分钟后,马上「款」好包袱落跑,我就不信逃到沙漠你还能找到我。
或许,戚沐笙三个字在台湾的势力无远弗届,但在这宽广的异乡,我元茵茵是绝对安全又自由的,别想唬我,从小被你欺负到大,我绝对不会再怕你了!
还有还有,我不会承认什么「未婚妻」和分开一年的约定,这些明明就是你一个人在一头热,从小到大,哪一次有我置喙的余地?
我决定了,我要自立自强,再也不要受你的迫害。你娶我,还不是只为了应付戚伯伯的逼婚,更为了能彻底捉弄我一辈子,我元茵茵或许是上辈子偷吃了你的鸡腿,这辈子才要这么被你糟蹋,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