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这个年方三十出头、英俊挺拔的老板任楚徇,他就忍不住脸上有光,尤其是那股叛逆的性格,简直就大合他的脾胃。王舜本以为像他这种公子哥一旦大学毕业就会靠著出生时含的金汤匙出外留个几年学,再不济也该念个研究所,结果这小子居然选择入伍当兵!而且还是大头兵,每天把自己操得不成人形,结果体格愈来愈棒,帅得若他是女人说不定都会忍不住爱上他。
不过很可惜这男人入伍前就结婚了,难怪有人说好男人不是还没出生就是已经死会,但会介意这种英俊多金的男人是否结婚的女性显然很少,任楚徇无疑是风流倜傥的男人,而他有条件更有本钱风流,所以他风流得很彻底。
黑色的宾士静静地滑过暗夜霓虹闪烁的街道。
「今天石晴小姐和太太见过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