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茵早在十六岁就矢志当个响当当的女恶棍,这么做都是为了让那个人一回来,就能立刻找到她。
那个已经离开十年的男人,曾经数给她成为女恶棍的基本技巧,还说要成为世界一流的流氓来保护她。
虽然十年来,他半点音讯都没有,但她仍坚定地等著,相信他是个说话算话的人。
于是她花了四年的时间,探索变成响当当女恶棍的方法,混过黑道、灰道、白道,最后决定在龙蛇混杂的地方——夜总会当女恶棍。
在这消息流通的地方,他一回来,她会马上知道。
于是方茵在满二十岁时,到这家梦莱茵夜总会打工,先端盘子,再趁机观察周旋其中的诀窍,揣摩如何成为被男人捧在手掌心的女恶棍,同时竖起耳朵聆听各种消息。
满一年半,她正式被聘任为公关,从此在夜总会作威作福……呃,讨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