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你一点也不用感到对不起我,我没吃苦,相反的,一个人生活很自由自在。」她轻松自如地回答,不过,自由虽是真的,但自在嘛,有点牵强,她很忙,一直同时兼两、三份工作。
汪子岚曾提议要买房子和车子给她,或者给她一笔钱,让她买自己喜欢的东西,但一一被她给拒绝了,因为一来她已经习惯了自己要的东西自己买:二来她怕收了哥哥送的东西,反倒会让他心里更不好受,愧疚感更深,但其实他并没有对不起她的地方。
两兄妹在经过一番争执后,达成了协议,她可以不接受他要买给她的房子、车子,不接受他的金钱,仍住在她目前的地方,但她必须到他的公司上班,因为他可能只在台湾待两年就回美国接管总公司,届时她若不愿跟他去美国的话,起码他可以知道她过得好,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