痹乖,早知物价会这么飞涨,打死她也不卖掉,但一个十来岁的小孩有什么金钱概念,一本亏本只卖五元不说,最后莫名其妙卖得的五百多元,在莫名其妙下只剩分文。
如何个莫名其妙法,说来莫名,十二岁的时候她突然大大的移情别恋、爱上小说;漫画?!噢!那是小孩童的玩意儿罢了!漫画家?!儿时的梦想罢了。
正因她读的第一本小说里女主角养了一只叫尼尼的小狈,她也想学人家,于是伙同弟弟们,三人「有计划」的买了一只白毛的小狈,如何计划,这说来话长,省略不说,总之就是要避开老爸老妈的耳目。
用卖漫画书的五百元,成功的用衣服「包」回了小狈,姊弟三人开心的和「尼尼」在三楼阳台外的花园玩了一下午。
在狗儿勿进的家庭里,「尼尼」的命运当然是被遣送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