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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他无比迷恋这个看似柔弱的小女人,无数次地亲吻那泪痣,恣意爱怜。事后回想起来他只感到羞耻万分,觉得自己太可笑了,居然曾被这种恶毒的女人迷得昏头转向!
她是天底下最工于心计的女人,所有的柔弱和羞怯全是伪装,一颦一笑都是戏,都是她夤缘攀附的招数。
坦白说,今天他会以秦毓甄的男友出现在她面前并非他蓄意接近,一切纯属巧合。
他在纽约认识秦毓甄,她是他朋友的朋友,一群人常常吃饭出游,他只觉得这女生很活泼自信,可以聊得很愉快,但不曾想到男女之情。
是秦毓甄主动倒追他,可他在第一时间就告诉她实话。
「我们可以当朋友,但我早就不相信什么狗屁爱情,这辈子都没有定下来的打算,更不可能给你承诺。倘若你要的是天长地久,就不要在我身上浪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