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心心念念的人儿,别来可无恙?
雁屏由旅馆的电梯走出来,她一身素净的白短衫和牛仔裤,头发变长了,扎在脑后,刘海已不在,迈出秀气的领头,整个人少了「娃娃」的味道,却多了一种深度的美,一双眸子更浓更黑,像月下的猢,微波如叹息。
何永洲看见她,情难自禁。她变瘦了,甜甜的笑容不再,纯真的模样不再,他特别注意到,她的左手腕戴著米色的表带,右手腕则系著一条不太显眼的银锭,他知道那是什么,心又止不住如针刺般的绞痛。
雁屏走过铺著地毯的大厅,先看到的是两个身高相当,都很魁梧精壮的男人。第一个浓眉大眼,理三分头,晒得一身古铜色,俊得有些邪。
简秋华介绍说:「这就是刘家志。」
哦!是让父亲又爱又恨的义子。
雁屏很大方地伸出手说:「久仰大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