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小姐安慰她,丙小姐继续情绪性的指责。
「本来你就是要说清楚,在我们加入会员时,这些问题又不是没问过你,你没老实说就是欺骗!」
欺骗?试问她欺骗谁了?她谈恋爱关她们屁事?她谈恋爱有必要宣传到所有人都知道吗?要说欺骗倒不如说欺负好了,她的确仗著学长爱她、离不开她,所以没良心地折腾他,这一秒恩恩爱爱、甜甜蜜蜜,下一秒如果见到熟人,可以马上甩开他的手,当他是路人甲,学长再怎么好脾气也会生气的,是人都会不高兴好不好……
二阿姨整个抓狂。
「你们搞错方向了吧?我们这里是婚姻介绍所,并不是梅律师的粉丝团总部,如果你们喜欢他,应该是到对面的律师事务所去表示,而不是要我们去帮忙追求特定的人。」
乙小姐才不理会二阿姨的陈违,犀利地回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