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得出这个被告哪里有问题吗?」她抱来一大叠「作业」,不耻下问。
被告被控杀害自己的老婆诈领保险金,虽然现场找到几项证据,但都不具有关键性的影响,而且被告提出他那时正搭飞机到高雄,他有登机证为凭,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于是案情陷入胶著。
他边啃鸭翅边仔细看她带来的资料,看完一遍,他立刻发现一个疑点——
「他说他在事发的前天就到高雄出差,事发当天不在台北,所以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难道人在高雄就不能回台北吗?」
「款,我也这么认为,可是我同事却说我想太多。」听到他的观点跟自己一样时,她有种找到知音的快乐。
「除非你能找出这个不在场证明的遗漏之处,否则不可能一举攻下。」
「如果你是对方律师,你会怎么做?」这就是她来找他的重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