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他而言,她是惟一能挑起他注目的人,他不需要关注她过去的身分,他只要现在的她,那就够了。
不知道何时开始,他的眼神会习惯寻找她的身影,耳朵会自然寻找她的声音,对她的印象,他依然只有第一次见面时,她冒冒失失的可爱模样,还有在麦当劳,她对著人群做鬼脸的率真模样。
那回他说了谎,他根本不是在跟顾客吃饭,而是在谈一笔很重要的生意,意外在对街看到她,他不自觉扔下谈至兴头的客户,到麦当劳去跟她鬼扯,他知道她在烦恼,所以他……情不自禁有了想帮她的念头。
而在珍味的会议室里,对于她所提的企划,他相当有兴趣,更让他不自觉用合作的方式,将她困在身旁,她的率真个性与温存反应,确实让他感到有趣。
回想起来,原来她比他所预料的速度,更快盘据住他的心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