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来他还记得他们「从小」认识,但他一点都不知道她也会「长大」吗?一点也看不出她已是个姑娘家,不再是那个会和他们一帮臭男生到溪边抓鱼的野丫头了吗?
唉!其实说不定是她该检讨检讨,她浑身上下除了一头长及腰的秀发,言行举止一点也没有女人味,尤其是六十公斤的吨位和银色的牙器,害她看起来丑陋加三级,使她离「美女」始终很遥远。当然,若不是从小一起长大,她要认识像霍曼斯这么杰出的男生,恐怕比登天还难。
「好吧!帅哥再见。」她认了,虽说已在心底默默喜欢他十多年,但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啊,何况她本来就知道自己和他是永远不会有结果的,她不会不识相地把此时心底深处的失望表露出来。
「胖妞,别因为想我而猛吃。」霍曼斯伸出大手揉揉她的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