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拉克伦曾经以偷劫为生,也就是说他有前科。恐怕德夫林认为这就足以证明一切了。」
真是荒唐的理由!可尽避金白利想帮拉克伦洗清罪名,她也想不出什么招来。她只是觉得梅根所说的「证据」一点都没有说服力。单凭口音?在这儿住的苏格兰人又不止拉克伦一个,况且仆人中也有苏格兰人。如果公爵和公爵夫人能冷静下来好好想想,就会发现事情并没那么简单。很可能小偷潜人牧场盗起马后,早就离开了。
当然,他们也可能以为拉克伦是出于报复偷马,因为公爵娶了他最心爱的女人。另外,他衣服上沾的稻草也害了他,人们肯定以为这就是他去过马厩的证据。金自利认为他昨晚回房前去的也许并不是那个马厩;即使是也不一定是晚上去的,也可能是白天。
照金白利的看法,拉克伦还不至于是个恩将仇报的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