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安曼正在录影,珊珊一通紧急电话打到摄影棚,她妆也来不及卸,向导演请了假使赶赴医院。
「你匆匆忙忙的去哪?」碧芸在电视公司门口踫到她。
「医院。」
「我和你去。」
「那好,坐你的车。」
安曼发现她手脚都在发抖。
「小咪病情有变?」碧芸问。
「是社工找到她父母了。应该说,她继父和她妈妈。」
「不用说了,虐待那女孩的是她继父。」
「我不知道。在医院的是她继父,他要带小咪回去,珊珊说小女孩吓得躲在浴室里不肯出来,那个男人快把医院闹翻天了,他要告医院和社工,说他们绑架他女儿。」
「你那位律师男朋友呢?」
「珊珊已经通知了他,他此刻大概也在路上。」
令方和她们几乎同时抵达医院。
小咪的继父一派无赖相,身上酒气冲天。穿得邋邋遢遢,穿著夹脚拖鞋的脚像有几百年没洗过。
他搬了张椅子坐在小咪的病房门口,大口大口抽著烟,一副凶神恶煞状,没人敢走近他。
安曼一出现,崔文姬的装扮马上被认出来,有的人不相信自己眼楮的尖叫,有的人立刻兴奋地奔相走告,不一会,走廊两头挤满了医生、护士和住院病患,大家赶来参加同乐会似的。
小咪的主治医生和两名社工均在场,令方为安曼介绍,他们和她热情的握手。
「珊珊呢?」她著急地问。
「谁?」
「她女儿。」碧芸说。
「哦。」
大家都知道。
「在里面。」一位社工指指关著的病房门。「她很保护小女孩。」
小咪的继父稳坐如泰山,只一双贼兮兮的眼楮狡猾地盯住安曼打量。众人的反应,让他知道这个衣著高贵的女人是个重要人物。
「他很难缠。」另一位社工说:「不管他是否带得走小咪,他都要告我们。」
「他休想把小咪带回去。」令方坚决地说。
医生很困惑。「昨天那个大女孩说她和小女孩是姊妹,而你们是她们的父母。」他指令方和安曼。
「这话给那无赖听见,」碧芸对安曼和令方说:「会连你们俩一块告上。」
「我去和他谈谈。」安曼说。
「不,我去。」令方说:「你别靠近他,天晓得他会对你怎样。」
「我觉得你们都不要去,」碧芸阻止他们。「告医院,告社工,这人摆明了耍无赖,对付这种人,一个字就摆平了。」
「钱。」令方冷冷道。
「那也还是要和他谈,看他要多少,才肯让小咪留在医院平静的疗伤治病。」安曼说。
「小咪的伤没有严重到非留在医院不可,她也没有其他需要治疗的病症。」
碧芸白医生一眼。「你不能顺应情况,撒个无伤大雅的谎吗?」
「没用的。」社工说:「他若关心小咪,她此刻也不会在睯院了。即使去对他说小咪得了不治之症,他必定也是无动于衷。」
「说不定多一条告我们的罪名,指小孩的痛是我们的错,要我们负责赔偿呢。」另一位社工说。
「总而言之……」碧芸说。
其他人异口同声接道:「钱。」
「把他找来干嘛?」碧芸责问。
「我们的职责是找到小孩的父母,必要时给予开导,希望他们对小孩改变爱的方式。」
社工无奈地叹息。
「爱?你对他说酒,他说不定比较知道那是什么东西。这种人,这副德行,没得开也没得导的。」碧芸忿忿说。
「批评他有何用?」安曼心急如焚。「他要钱,我给他,只要他答应放过小咪。」
「小咪的妈妈呢?」令方问社工。
「在家。他不准她来。」
「家里还有两个比小咪小的孩子呢。」
「小曼,你现在给他钱,即使能打发他暂时离开,他还会来的。」碧芸说。
「没错。」令方说:「我不主张给他钱,那是个无底洞。」
「那你们想个办法呀。珊珊也给困在里面出不来,不给他钱,不能和他谈,我们能做什么呢?」
「谈可以谈,钱也可以给。」碧芸沉吟道:「但要一劳永逸。」
大家马上全部看著她。
「如何一劳永逸法?」安曼问。
「现在如果有一对合法夫妻,愿意合法收养小咪,那么就可以和他谈,然后答应给他一笔钱,要他在一份合法文件上签字盖章,从此放弃封小咪的监护权。」
两位社工连连点头称是。「这是个好主意。」
安曼把碧芸拉到一边。「这是什么馊主意?这个关头,哪里来得及去找愿意收养小咪的夫妻?」
碧去看著她。
「看我做什么?我是单身,不能收养她。」
「如果你能,你愿意吗?」
「废话,哪来的如果?我连个对象都没有。」
「哈,那简单。」
碧芸向令方勾勾手。他纳闷地走过来。
「我问你,大律师,你可愿意收养小咪?」
「碧芸:」安曼大惊失色。
「我……」令方搞不清是怎么回事。
「我知道,你是单身。」碧芸不耐地挥手。「你有结婚对象吗?」
「没有。」令方回答,却不自觉地看了安曼一眼。
他这一眼,教碧芸当下笃定了。她笑起来。
「你单身,你也单身。你们都愿意帮助里面那个小女孩,可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我这就为你们加把力。」
「碧芸,你疯了!」安曼脸红到了耳根。
「别吵,我正忙著。大律师,再问你一句,你可愿娶安曼为妻?」
令方张大了嘴。「你……这时候说什么疯言疯语?开什么玩笑?现在可不是编剧本的时候。」
安曼瞪大双眼。「怎么?娶我有辱你大律师的身分吗?」
「好安曼,这才是我交的姅朋友。你怎么说,展大律师?」
「我……我……」令方,时不知所措。
安曼揪住他。「你怎样?娶不娶?」
「婜。娶。」令方连连点头,仍搞不清状况。
「说愿意。」
「愿意。我愿意娶安曼为妻。」
「这还差不多。」安曼放开他。
「该你了,安曼。」碧芸催促。
「我怎样?」
「你要说:「我愿意嫁展令方为妻」。」
「免谈。」
「什么?」令方攫住她。「你说什么?」
「免谈。」她对著他的脸重复。
「你们俩在搞什么鬼?」他吼:「玩扮家家酒吗?」
「喂,你可不能反悔,我是证人。」碧芸急道。
「你是牧师还是法官?」令方龇牙道:「还有你,」他猛地双手抓住安曼的双肩。
「说!」
她没看过他这么凶,被他吓了一跳。
「说,说什么?」
「说「我愿意嫁展令方为妻」。」
「说就说,怕你不成?我愿意嫁展令方为妻。」
「好,礼成。」令方低头重重吻一下她的嘴。「现在,你们俩谁来告诉我这是什么意思?」
他那出其不意的一吻,令安曼头都昏了,哪里还说得出话?
碧丢开怀她笑。「意思是,你们俩现在可以合法的领养小咪了。两个笨有情人终成眷属,小咪也有救了。」
她拿下她左手食指上一只银制紫晶饰戒,和无名指上的白金碎钻戒指。
「这个先借你们。这只银戒比较大,借你为新郎戴。这个呢,你为新娘戴上。」
安曼犹一手按在唇上,看著令方发呆。
「等一下!」碧芸突然想起来,跑去把医生和两名社工叫过来。「好,现在我们有两名以上的证人了。各位,请见证这封新人当下交换戒指,结成佳偶。」
「这是怎么回事?」
碧芸简短地说明他们为了要有领养小咪的资格,临时决定马上结为夫妇。
众人感动地鼓掌。
「不行,这样还不行。」医生说:「医院今天正好有位神父到小儿科病房探望病童,我去把他找来。」
便播很快便把神父请了来。
热诚的医生把他的办公室借给他们,充当婚礼场地。这时「见证人」已由碧芸拉来的三两个,增加到二、三十个。其余那些本是跟来一睹「崔文姬」的明星泛,不料恰逢其时参加了她的婚礼。
安曼没料到事情突然弄假成真了,众多观众热烈参与、喝采之下,她全然没有发言或反对的余地。
她也不是真有反对的想法,只是……这样大不像话了嘛,太便宜了展令方。他连追求她都不曾呢!
令方却是意外的惊喜,喜上眉梢。神父为一对璧人祝福之后,他欢天喜地把戒指套上安曼的纤指。碧芸的银戒正巧合他的无名指。
臂礼的众人热烈掌声中,他再度吻了新娘。
而小咪病房外,她的继父兀自纳闷。方才一大群人在走廊两边远远严阵以待地看著他,仿佛他是个枪击要犯,怎地转眼间,跑得半个人影不见,使他顿时感到十分无聊。
他可不是天天有机会如此受人注意的,简直比大明星还要风光。
「喂!喂!」他站起来大喊:「人都到哪里去了?再不来人,老子就要踢破这间该死的病房的门,把我女儿带走了。」
没有人来理他。
敖近这层病房的护理站上,一名留著值班的护士,赶紧跑向医生办公室。
「原医生!原医生!那个男人在大叫大嚷,要破门进病房带走小女孩!」
一群人马上搬师赶往病房。
「你们跑到哪里去了?」无赖叼著香烟凶恶地质问:「我要把人带走,你们不管了吗?」
「什么口气?」碧芸骂道:「好像他是绑匪,小咪是他的人质似的!」
「别忘了还有珊珊也在里面。」安曼说:「现在谁人和他谈判?」
「我去。」令方说。
「我和你一起去。」安曼说。
「喂,还有我。」碧芸忙加入。
「你们是这家破医院的代表吗?」无赖一一看过他们,「谁是老板?」
谁是都不要紧,看这三人个个穿著考究,他这下准定可以大捞一笔。
嘿,想不到那个小哑巴还可以当一棵小摇钱树哩!
「你要怎样?」令方问他。
「你要多少?」安曼问。
「哟,还是小姐爽快。」无赖色迷迷的对她笑,「漂亮小姐是老板吗?」
令方把安曼拉到身边,搂住她的腰。「她是我太太。你不能带小咪走。」
「漂亮小姐叫小咪呀?好名字。我要带走的是我女儿,不过小咪小姐要跟我走,我也不反对。用你换那个小哑巴,很划算。」
「在里面的是我女儿,」安曼说:「你敢踫她一根汗毛,我……」
无赖哈哈大笑。「小哑巴是你和我的女儿呀?我倒不知道,有意思。好,你们母女和我一起回家吧。」
「我来跟他说,小曼。」令方低语,在她腰际的手搂搂她。
「我要进去看肴孩子们。」安曼说。
「条件谈好再说。」无赖坐回门口的椅子,跷起二郎腿。「你们谁有资格,站出来说话,否则老子告得这家臭医院倒店!」
「你女儿是他们发现她,送她到医院来。」医生说:「她那时已编体鳞伤……」
「你还打伤我女儿?」无赖向令方大叫:「我连你一起告!」
「你继女身上的伤从何而来,你最清楚。」令方静静说:「现在你有两个选择。一,签字同意放弃所有权利,从此不准探视她或骚扰她。二,你继续坐在这胡闹,等我回去准备文件,告你虐待、重伤害、妨害安宁、勒索威胁……」
「及绑架我们的女儿。」安曼加上一条。
「你告我?笑话!」无赖哇哇叫,跳起来,用香烟指著他们每一个人,「你们和这个医院,那个臭医生,串通起来绑架我女儿,打伤她,把她锁在这个房间,不让我带她走,条条大罪。老子告你们全部!」
「是我们堵在病房门口,吓得两个女孩不敢出来吗?」令方口气平静,而冷静中自有一份律师威严。
无赖马上把门口的椅子一脚踢得老远,踢痛了脚趾头,他抱著脚又跳又叫,状极滑稽,引起四周一片笑声。
「不许笑!」他大吼。
安曼摇摇头。「你根本不在乎小女孩的死活。你要多少钱,你说出来,不要在这无理取闹。」
「律师!我要找律师,告你们,非告不可!」无赖犹在装腔作势鬼吼鬼叫。
心想,吓吓他们,可以要得多些。有钱有地位的人最怕打官司,闹厉害了,医院的生意也会完蛋。
「我就是律师。」令方给他一张名片。「欢迎你肯我们。我同时免费为你服务,如何?」
无赖一看名片,脸色变灰,噤了声。
不过是个无知、贪婪之徒。或许可庆幸的是,他不是小咪的生父,而是继父。
「你让开,我进去把孩子们带出来。假如小咪……我是说你的继女,她愿意和你回去,我们没有话说。你不能威吓她。这里每个人都会看著,都是证人。」
安曼心平气和。跟这种人生气,不值得。
「小女孩虽是哑巴,」一名社工站向前,「我们有懂手语的人,可以问她是谁打她,用香烟头烫她。」
「手语?那个小哑巴,小蠢货,只会比手画脚,她会狗屁的手语!」
「她会!」
病房门突然打开,珊珊抱著小咪,小女孩一眼看到继父,害怕地双手紧紧搂住珊珊的脖子,把脸藏在她肩上。
「他妈的,你这个小贱……」无赖吼著伸手抓小咪。
令方和原医生冲上去,一人一边抓住他,把他拽开。安曼和碧芸赶快将抱在一起的两个女孩拉过来。
「哎呀,痛!痛啊!要断掉啦!」无赖杀猪般嚎叫。
令方和原医生一人扭著他一只手臂不放。
「现在还没断,不过我可以帮帮你。」令方手上加使些力,温和无比地说:「干脆把他的两只手都扭断,好方便他有充足的理由告我们,你说如何,原医生?」
原医生微笑。「没问题,好主意。我知道如何让他断得接不回去。」
「不要!不要!不告了!不告啦!」
「不告了!」令方柔和地问:「真的不告了?」
「不告了,不告了,不告了!」
「真不告了?」原医生礼貌地问:「再考虑一下吧?」
「说不告就不告了嘛,嗦!」
「那,带不带小女孩走啊?」
「她是我女儿,我为什么不能带她回家?」
「小咪,要不要和恐龙爸爸回家?」珊珊问。
小女孩仍趴在她肩上,头也不台地用力摇著。
「你看见了,她不要。」碧芸说:「她看都不敢看你。你这个继父可真做得威风八面。」
无赖不作声。
「关于小女孩的认养问题,我们坐下来谈谈,你有意见吗?」令方问他。
「她不是我生的,我得回去问问她妈。」他狡猾地答。
「原来你还懂得尊重你太太,失敬。我们派人去请她来好了。」
「妈的,这个拖油瓶带过来时才几个月大,老子养了她好几年,凭什么白白送给你们!」
「所以我说我们坐下来谈。」
原医生的办公室于是又变成谈判协议处。
无赖自知理亏,协谈进行得很顺利。
说协谈,不如说是议价。他狮子大开口,索取五百万。
他们绝不会亲眼目睹此人多么可恶之后,放弃为小咪争取脱离他的魔掌。但也不容他把小女孩当发横财的利用对象。
令方软硬兼施,安曼配合他敲边鼓,两个人合作无间。
最后小咪的继父同意以六十万「成交」。带她回去,他得多养一张嘴,她又是哑巴,残废一个,能「赚」到六十万,聊胜于无了。
夜长梦多。令方立即去备了必要文件回来医院,要他当场签名盖手印。
他指定要现钞,不收支票。银行已打烊,安曼和令方、碧芸,原医生也加人凑数,四个人用提款卡及个人现有的现金,凑了六十万。
安曼担心无赖再回来医院,经原医生同意,他们当晚便为小咪办出院,带她回家。
两个女孩吃过令方打电话叫的外送晚餐,便上床了。小咪和珊珊同睡,她仍然一步离不开珊珊。
「我们为她差点没有肝脑涂地的牺牲,在她眼中,却只有珊珊是好人。」碧芸瘫倒在沙发上。
「说到牺牲,」安曼揪著她,「你不过捐出两只戒指,却逼我把终身都捐出去了。」
「你说什么?」令方瞪眼。「是你揪住我,逼我说我愿意的。」
「是我起的头吗?」
「反正不是我的主意!」
「哎呀,」碧芸跳起来。「这么晚了。我要回去了。」
「站住!」
「且慢!」
「哟,今晚是你们的洞房花烛夜哩,春宵一刻值千金,莫让良辰虚设呀!」
「碧芸!」
「汪碧芸!」
她已夺门而逃。留下他俩相瞪视。
「展令方,你不要想歪了,我是为了救小咪。」
「小姐,那一刻,你给了我机会「想」吗?把我领带拉那么紧,我到现在喉咙还在痛呢。」
「喝,你吼那么大声,我耳朵都要聋了。」
「你以为你很秀气文雅吗?」
「你才是野蛮又粗暴,居然当众吻我!」
「现在没有旁观者了!」
「那又……」
她其他的话被他突然覆下来的嘴唇盖住了。
他动作突兀,却温柔无比。
她吟哦了一声,膝盖一软,倒进他的怀里。
啊,天旋地转,甜蜜得她觉得她会化成水。
这一吻结束时,他若没有扶著她,她大概会跌滑在地上。
「现在怎么办?」她呆呆地问。
「新郎、新娘进洞房?」他是打趣,也是渴望。
她打他一下。「别开玩笑。」
「谁说我开玩笑?」他无辜地摊摊手。
她盯住他。「你是律师……」
「正确。你是嫁了个律师。」
「别闹啦,我有正经话要问你。今天……那样……究竟算不算?」
他笑。「算不算合法?算不算有效?恐怕是。有一大群人观礼,有证人,有神父,还有你和我。」
「没有主婚和证婚人,没有结婚证书。」
「前者可有可无,证书可以补。我明天去买。你等不及的话,我现在去找看看有没有二十四小时营业的文具店。」
「你还嘻皮笑脸?这件事非同小可呀!」
「婚姻大事嘛,本来就是大事。我是男主角,不笑,要我哭不成?」
「我就这样把自己嫁掉了吗?」她跺脚。
「今天情况紧急,所以以简速为便。不要感到委屈,我们择日再隆重办一次热热闹闹的婚礼。」
他怎么没一点后悔、烦恼的样子?
「今天够热闹了。」她咕哝。
他笑。「倒也是。」
「你好像很乐在其中。」
「此刻,说真的,我累极了。」说著,他连打了两个呵欠。「还好我们结婚了,我不必还得开车回去,可以就在这过夜。」
「不行!」
这房子是她买给自己的贵族窝,留著一间客房,是以备她父亲返国来看她,可与她同住,不必去住饭店。它现在让珊珊和小咪住了,就只剩下一间主卧室。
她可不打算和令方同床共寝。
虽然这其实不是令人不愉快的事。
「不行?」
「不行!」她重复,斩钉截铁。
「为什么?我不介意睡在我老婆的家,这又不表示我没有能力供养你。」
她脸颊绯红。「我才不要你供养。我介意让一个男人睡在我床上,而且和我睡在一起。」
「我不会打呼。」
「我不管。」
「我今天筋疲力竭了,不会对你性骚扰。」
「你甚至不会有机会踫到我。」
「等一下。」他眯起眼。「「一个男人」?」
他真的累了,反应如此迟钝。
「你不是个男人吗?」
「我不是男人,如何做你丈夫?除非你有特殊癖好?」
她扔给他一记大白眼。「做我丈夫这么容易吗?」
「哎,我说过,我今天太累了嘛。也不是不行,怕体力不足,令你失望而已。你坚持要的话……」
白眼不够。她拿起沙发上一个椅垫扔过去。
「少自作多情啦!我不承认今天的事,不能算数,根本胡闹一气。」
他静静看她半晌。
他在想什么?她不是后悔,就是不甘心。她怎么说嘛!
「你在婚礼进行前和中间,都可以提出反对,现在,不嫌迟了些吗?」
她不反对,她懊恼他捡了现成的便宜,还一副理所当然。
起码他可以说声他爱她。
哎呀,她爱上他了吗?几时发生的?
「那时围了一群人,闹烘烘的,我觉得不妥、不对,但碧芸说的似乎很有道理,而且我又担心著珊珊和小咪,哪里还有余暇思考?」
她现在仍是心烦意乱。更乱。
「你是说你胁迫我答应娶你时,未经思考,全是本能行为?」
「我胁迫你?」她喊。
他笑容满面,温柔地凝视她。「我们都忙得团团转,那一场混乱够瞧的。晚了,睡吧。
借我一个枕头,一条毡子,我睡沙发。」
「沙发?」
原来他根本无意和她同睡,故意逗她,消遣她。她又羞又恼。
「今晚真的不能洞房,下次一定加倍补偿。」
「谁要你补偿!」
她转身跑开,听到他哈哈大笑,恨不得回去踹他一脚。
当安曼拿著枕头和毛毡出来,他横倒在长沙发上,曲起一臂当枕,已经睡著了。
长沙发踫上他这个长人,变成短沙发了。缩著腿,睡列明早,不成畸形才怪。
「令方,令方。醒醒,令方。」
「唔。唔。」
他费力地张开困倦巳极的眼楮。
「什么?什么?是珊珊还是小咪?」
即便她想不起何时不小心坠入情网,此时此刻,她确定她是爱上这个男人了。
「她们都很好。起来,到房间床上去睡。」
「房间?什么?」他似乎不知道她在说什么。
「来。」
放下枕头、毛毡,她用双手拉他起来。
可怜的人,边温驯地跟著她,边走边打瞌睡。
罢才不晓得用了多少残余的力气和她斗嘴。
可怜的老爸,珊珊曾说。
这会儿他倒很贴切符合「可怜的老爸」了。
倒上床,他舒适地吐出一声叹息,她怎么叫他都没用了,他一动也不动。
没法子,安曼只好帮他脱鞋脱袜。
衣裤可以由他穿著,脱掉西装得了。
她将他一只手臂山一管袖子中拉出来,再拉另一边时,他忽然来个大翻身,她反应不及,给撞倒下来,他一手一腿一伸,结结实实把她扣压住,她怎么也推不开他。
安曼心跳如飞、呼吸急促、血液温度上升。
他只管睡他的。
神经病,他连美人在怀都没知觉,她在这穷紧张,瞎兴奋。
失望地叹一口气,她偷偷把头偎近他一些,靠著他的肩窝。
啊,感觉真好。他男性的体息,真迷人、诱人。
无奈哦,良辰虚设。
真教碧芸说中了。乌鸦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