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还清楚记得当年第一次见到孙泽仲的震撼,他不仅是她见过最俊美的男人,还拥有优雅的仪态和得体的谈吐,简直就像是标准白马王子的化身,让她一见就倾心。
他的身高差不多一百八,身材偏瘦但不单薄;肤色是干净清爽的乳白色;橄榄型的眼楮很漂亮,深邃有神;眼睫毛甚至比她还要浓密;鼻梁挺直;略薄的唇形优美。
她从不认为自己重视外表,但他出众的相貌,的确让人看了心情愉悦,就算看了将近五年,每次看到他,还是会让她怦然心动。
「来,你的拖鞋。」弯腰将拖鞋摆在他跟前,等他换上拖鞋后,顺手将他的皮鞋用鞋刷清干净才摆进鞋柜,亦步亦趋地走在他身后。
「晚饭已经准备好了,等你洗完手脸,换好衣服,就可以开饭了。」同样的话,她每天都会说上一遍,为的是找话说。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