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露站直了不动,他用发誓的那只手把她的下巴扳过来,两人的嘴唇只有一发之隔;是会触电的那种距离,是只有情人才有的那种距离。约露有片刻的迷惘,然后,她挣脱了惟则,跳到一边大笑。
「好哇,你骗我!谤本没有老鹰。」
一股山风,吹乱了惟则服贴整齐的头发,他徒劳地把头发拨回去,咧开一口白净的牙齿对她笑。他的脸一面在斜阳的酒色下,另一面蒙上神秘的暗纱。
惟则知道的不止是大屯山的老鹰而已,还有其他许多许多东西──天母喝小酒,美术馆赏现代画,云采餐厅看万家灯火,他甚至知道上哪儿挑古董耳环!
他不像阔别这地方五年的人,他像是从来没离开过。他对这地方了如指掌,他对女人也了如指掌,他对人生所有幸福快乐的事都了如指掌。
他把那只玫瑰香精送给了约露,解了她的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