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自己是个怪人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可如果说自己是个「与众不同」的人,倒可以接受。
呵!与众不同!多特别的形容词,可以为自信心多加持几分!
但有那个胆说自己是与众不同,若不是源自强烈的自信,那就是其来有自,肯定是有根据的。
因为——她很高,真的很高,跟台湾的名模林志玲一样有著一七五公分的身高,所以无论走到哪里,都很容易引人注目,尤其她还是个女人。
但——拥有像林志玲一样的身高,却不一定有名模般的好身材,34C、24、36的三围,对她而言就是个梦幻数字,对自己的身体——尽可能的保持平行视线,只要看著全身上下最足以自豪的脑袋瓜,就能轻易地忽略底材的模样。
只是自欺未必能欺得了人,又高又「壮」的身材,还是轻易地使她「与众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