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马上拿出车钥匙,用遥控器打开车门,趁妮可袭击我之前躲进车里──除非她就站在车子的另一边。应该不会,但什么都有可能发生。可是一辆敞篷车,感觉上抵挡不了一个神经病模仿狂。万一手上有枪的人是她呢?车篷是挡不住子弹的。
另外一个选择是从皮包里挖出健身房那一大串钥匙,凭感觉找出后门钥匙,打开门、躲进去。这样比较花时间,可是在锁起来的门后会比较安全。
好吧,我想的确是有第三个选择,那就是找出妮可,扑到她身上,前提是必须知道她有没有枪。可是我不知道,所以不可以逞英雄。我虽然是金发,可是我不笨。
包何况,那样的打斗至少会折断两根指甲。那是一定的。
因此我在皮包里模索著找出钥匙。钥匙圈中间有个叫不出名字的东西卡著,钥匙才不会整个溜到另一边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