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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霄很快就适应教书的生活。他年纪轻又到过美国,所言所论都是新的,加上他的外表及口才,很自然就吸引一些崇拜者。
台湾正在西化,大学生们爱看的是费里尼的电影,爱听的是猫王和披头四的音乐,爱谈的是沙特、卡缪及存在主义。
正霄能和他们打成一片,却感觉到代沟。二十岁时候的他一心只想从军救国,哪有时间去讨论哲学和人生的复杂问题呢?
连爱情,他都是晚到二十九岁才开窍。
对这一代,急于想闯出头绪又漫无目标的年轻人,他不知该喜还是该忧。
或许真正对生命茫然的是他自己。
住在何禹家对面,不会孤独,却有不便。每天他都被文丽叫去吃晚餐,饭后就要和文绮聊一阵,想拒绝都不行。
「没找到阿素,我真的没心情。」他屡次对何禹说。
「我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