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警告你,如果我没办法顺利搬好家,我就把你卖给收破铜烂铁的!」
噗……噗……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威胁发生效用,车子竟然发动了,再度以牛步缓缓前进。
「算你识相。」她对爱车的反应还算满意。
这辆车是在她第三度被「请」出门后,为了往后搬家方便特地买的,因为她很清楚以自己不知「变通」的个性,要想在一个地方长居久住是绝对不可能。
上任短短十一个月,她已经被五个地方法院「请」出门,明天即将迈进第六个台北地方法院。
她被遣调的辉煌纪录,绝对可以用「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来形容,平均两个月就换一个「收容所」,若非法官是终身职,她早就被扫地出门,回家吃自己了。
通常法官的任期是一年,时间一到会调动到下一个地点服务,但如果关系良好,还是可以继续留任,只可惜那绝对轮不到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