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锭闪亮亮的金元宝,改变了黑狂鹰的一生。
立定了伟大的志向后,他开始朝自己的方向前进。
家里是开客栈的,平日来来往往、形形色色的人多得不胜枚举,在众人七嘴八舌之下,能用的情报自然会在不经意间流露。
也因此,黑狂鹰既不用有猛虎般的音量,也不必练得一身虎背熊腰来吓人。和盗匪同样是做「无本」生意,贩卖情报似乎更适合他一些,而且不用杀人,又可挣钱,多好。
是的,他好爱、好爱钱喔。
虽然身为生意还不错的「枭雄客栈」唯一继承人,他一点也不缺钱用,但是他真的很爱钱,尤其是金元宝。
自从从那位凶恶的老大手中接过那锭金元宝后,他就不可救药地爱上了那闪亮亮的玩意儿。
当然、当然,赚钱绝对不是用来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