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法律有一个条文——乡镇市调解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经法院核定之民事调解有无效或得撤销之原因者,当事人得向原核定法院提起宣告调解无效或撤销调解之诉。前项诉讼,当事人应于法院核定之调解书送达后三十日内提起之。」阎卉把整个条文背给他听。
书记官的脸,当场青掉一半。
「现在我想知道你为什么要隐瞒民众的权利?」阎卉以一种刚正巍然的气势逼视他,「难不成真的有某位政要在关照?」
「你可以在三十天内提出证据,向原核定法院提起宣告调解无效或撤销调解之诉。」不得已,书记官只好这么说。
「你没有回答我的问题。」阎卉眯眼盯住他,像鹰隼的锐眼。
「我已经说你可以在三十天内提起宣告调解无效了。」书记官被盯得很心虚。
早知道这人这么不简单,就更小心谨慎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