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她找上了我——我帮过她几次。不可否认的,叶淑雯是个很难缠的女人,她不只一次对我提出不合理的要求。
叶淑雯自知收拾不了这烂摊子,又不希望她父亲辛苦创建的事业毁在她手中,所以她要我接收豪土登,自然是包括负债的全数承受。
我这么帮叶淑雯是有原因的——她在我十三岁的时候进了项家,她当时还很年轻,只大我十来岁,加上她个性豪爽大方,我和她之间的感情很好,一直以来我都喊她的名字,我们之间像朋友,即使她和我父亲离婚后,我们仍保持联络。
那时,我因负责太远亚洲区业务而来到香港,连同我名下的太禹集团总部也一并转至香港,叶淑雯在得知消息后,立刻央求我以太禹名义接下豪士登。为了不触怒我父亲,叶淑雯不敢张扬,这便是我只身前来台北的原因。」
他无奈的苦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