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视他的外表,会很惨的。
不管怎么说,我对他还是有好感在的。毕竟这样一个干干净净的好人(还会替我开门拉椅子,帮我纠正侍者哩),不忍心让阿法把他打成猪头。
「我说真的,我很喜欢我的男朋友。」粗鲁的擦擦嘴,「你是个好人,真的。你想要怎样的女孩子没有?你几乎不认识我。我不会做任何家事,唯一的专长只有写写程序。除了写小说上上网,我连现在流行什么音乐都不知道,放在我光驱里的只有一张五佰,最糟的是,我听了一两百遍,还不会唱『爱情的尽头』,」好啦,我知道我是音痴,「更不要提什么古典乐,我会在音乐会上打鼾。」
摊摊手。没办法,我是这样没有情趣的人。若不是阿法拖我去看电影,跑小剧场听band,我是没有任何情趣的。
「那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