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大姐与大富豪 第一章

「下八十八层地狱,永不得超生,生儿子不长肚脐……喂,喂,吃慢一点好不好?」

沈雁抓起筷子,赶紧夹了最后一个虾仁丢进嘴里。

「我在这帮你骂人,你净忙著吃,一桌子菜都教你扫光了。」

「你不是骂,你是诅咒。佛教的因果说,咒人者最后都应到自己身上来。」

孟廷拦住服务生,哗啦啦念了一串菜名。

「还点啊!」沈雁翻个白眼,「已经吃了十八道菜啦。」

「吃到饱,不点白不点。」

「照你的吃法,是要吃到撑死。你哪里像个失恋的人哪?」

「失恋?我这叫遭人恶意遗弃。」

「我瞧你一点也不伤心痛苦。」

菜又送上桌,孟廷照样埋首大啖。

相恋七年的男朋友结婚了,新娘不是她。

人家是百万千金,她算什么?一个小小杂志社记者罢了。

「一哭二闹三上吊,才叫伤心痛苦吗?」孟廷挥著筷子,「他席开百桌,大宴宾客,难道我该食不下咽,得个厌食症?」

沈雁拿下她的筷子。「也犯不著吃成一头大母牛。」

「我本来食量就大。」

孟廷抢回筷子,又被夺走。

「既然食量大,便把怨气抛开。」

孟廷怎能不怨不气?

「结婚前一天,才把喜帖送来给我。」

「就是嘛,至少要一个星期前预约。我们孟廷小姐难道没事坐在家里等著喝他喜酒吗?邀请卡堆得没处放呢。他算老几?」

孟廷拿起纸巾擦擦嘴角。「他知道我不喝酒。」

「酒席上也有果汁呀。」沈雁忿忿喊。

孟廷倒笑了。「我只喝现榨新鲜果汁,还要加蜂蜜,我怕酸。他也知道的。」

「这么说,他让你措手不及,还是因为体贴你。」

孟廷抿抿嘴,拿起杯子喝一大口冰水。「七年,说变就变。」

沈雁不齿地撇著嘴。「好在他是在你嫁给他之前犯七年之痒,不然你更惨。」

摇一摇头,孟廷叹一口气。「其实也不能怪他。娶个有钱老婆,少奋斗十年,胜过将来和我白米拌粗茶。」

「嗄,你为他帮起腔来了?助纣为虐。告诉你,夏健杰就是被你宠坏了,你对他太好,太体谅,太容忍。我就说嘛,夏健杰,又瞎又奸又贼。」

孟廷又给她的好友逗笑了。

「你从来没喜欢过他。」

「足见我识人之明,有远见,有……哟!」沈雁的眼楮一亮,「来了个帅哥。」

孟廷扭头一看,噗哧一笑。

由入口朝她们走来的,是沈雁的男朋友,凌志威。

「我的眼镜在哪?他有没有在看我们?啊?有没有?」

「有——」孟廷拉个长音,「他盯著你看呢。眼镜就在你面前,大近视。」

「盯著我?真的?快把我的眼镜拿开。」

凌志威快走到沈雁前面了,她绽开个最明媚的笑容。

「雁子,隐形眼镜又用完啦?」凌志威拉开中间的椅子坐下。

「原来是你。」沈雁笑容一掉,大失所望。

「不然你以为是谁?」

孟廷咯笑。「情人眼里出西施。」

「什么?」凌志威茫然。

「她说你是西施呀。」沈雁咕哝。「我的眼镜呢?」

「喏,就在你眼前。」凌志威拿给她。「为什么我成了西施了?」

「因为我是夫差。」沈雁没好气。

「哦?」凌志威不明就里,好笑地问:「那么谁是勾践?」

「自然是我了。」孟廷叹息。「一败涂地。」

「是你们剧团的新戏码吗?」凌志威怔怔问沈雁。

孟廷咯咯笑著夹菜,却再无食欲。

沈雁狠狠白凌志威一眼。「亏你和孟廷是同事,天天见面,她发生了这么大的事,你竟然不知道?」

孟廷申吟,「拜托,雁子。我没在公布栏贴启事昭告大众。」

「喔——」凌志威倒明白了。「那个呀。有什么大不了的?他娶个百万千金,孟廷去嫁个亿万富豪,一口气不就争回来了?」

「说得容易。」沈雁一根葱白玉指戳了过去。「你当亿万富豪是垃圾,丢在那给人随手拾的吗?」

「你见过有人随手捡拾垃圾吗?」凌志威十分不屑。「否则台湾早胜过新加坡了。」

「我警告你,阿威,你要是背叛我……」

「我一定提早一个月通知,绝不……」

「啥,再说个百儿八十遍!」

沈雁拎住他的耳朵。

「哎呀呀,开玩笑的啦,我哪有这么大的熊猫胆?拜托手下留情,大庭广众的,你多没面子!」

「我没面子?」

「是啊,教人人都当你是母老虎。」

沈雁松了手。

「来,把这当时我的耳朵,吃了它吧。」凌志威夹一块乌参放进沈雁碟子里。

「恶心。」沈雁嗔到。

「你们打情骂俏吧。」孟廷站起来。

「哎,你去哪?你看,死阿威,都是你啦!」

「我又怎么了?」

孟廷苦笑。「我去逛街,没事的。」

沈雁拉著她。「逛什么街?你最讨厌逛街的。叫了一堆菜,不准走人。」

「你们吃吧,我再吃,真要撑死了。我去买套称头的华服,晚上喝喜酒。」

「你当真要去啊?」沈雁哇哇叫。「干嘛和自己过不去?」

「当然要去。」凌志威拍手赞成。「孟廷是对的,打扮得漂漂亮亮去亮相。孟廷,你风度、气量一流,不愧为我的好同事、好朋友。我以你为傲。」

「去你的!亮什么相?跟那种负心背义的人,谈什么风度?要是我,就到婚礼上去泼他一脸硫酸,看他以后拿什么脸去诱骗女人。」

「阿威,你劝劝她消消气吧。雁子,这边的帐你先代我垫,回去再给你。」

「我陪你去逛,孟廷。」

「你别跟著我,说不定我真的时来运转,在街上捡到一个金龟。」

孟廷潇洒的挥挥手。

却不知几时天空变了颜色,哗哗下著大雨。

天也怜我。

孟廷长叹,戚戚然,漫无目的沿骑楼而行。

沈雁说得没错,她并不伤心痛苦,难过和莫名其妙倒是真的。

七年的感情,结束得不痛不痒,还不教人难过和莫名其妙吗?

其实他们之间变得淡如水,已经有一些时日了,正好应了那句「情到浓时转为薄」。

孟廷一直以为是相交久了,彼此太习惯对方,故而热情不起来,不料是情海生变。

话说回来,还没结婚呢,交往了七年便淡了,无趣了,难怪离婚率逐年上升。结了婚,天天生活在一起,婚前的日久生情,婚后成了日久生厌。

那些实践白首偕老的夫妻,想必个个韧性特强、耐性特佳。

不,孟廷不觉得痛苦,她非常生气。

昨天下午,截稿前最后一刻,孟廷正在办公室忙得焦头烂额,忽闻外找,看到那负心汉,她还十分惊喜。

他却是送喜帖来的。

「不好意思,本来想早点告诉你,太忙了……忘了……」他讷讷对她说。

翻开大红帖子,一见新郎的名字,孟廷怔住,一是有点意会不过来。

「啊,新郎竟和你同名同姓哩。」她说,像只呆头鹅。

他却以为她又发挥了她的高度幽默感,和他开玩笑。

「对不起,廷廷。我……」满面歉然,他支支吾吾的说:「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我……你不会恨我吧?」

「恨你?怎么会呢?」孟廷仿佛头上挨了一记闷棍,两眼冒著金星。「结婚是喜事,你干嘛哭丧著脸?应该高兴才是啊。」

他马上从善如流,如释重负,笑得喜气洋洋。

「我就知道你能谅解,廷廷。你一向最能体谅人。一定要来观礼呀。」

「一定,一定。」

他走后,她才看到日期是今天。

看,能不气吗?今天虽然是周末,她还得上半天班,剩下不到半天的时间,她哪里来得及置新装?

喜筵在凯悦大饭店,新娘是大企业家的千金,那排场有多盛大,用脚趾头想也想得出来。她要如何装扮才不会输了人又输阵?

比什么呢?她一个月的薪水,搞不好千金小姐买套套装就报销了。

稍后,在敦化南路一家欧洲进口服饰名品店中,看著架上一套纯麻套装标价牌,孟廷的眼珠子差点掉出来。

差多了。她的月薪,只够买套装的两只袖子。

哗,麻比丝还贵哪!

这就是所谓的「新潮」!

想想从前,麻料是乡下穷人穿的,粗衣麻衫布裙嘛。现代人仿古也仿得太凶了,会给古人笑得死去活来。

孟廷真的笑得蹲在地上。

「小姐,喜欢吗?要不要试穿?」

店员问得客气礼貌,眼神却是另一种表情:你买得起吗?

恍惚间,孟廷仿佛面对的是千金小姐,趾高气昂的对她掀眉毛。

「这个男人现在是我的了,你想要回去吗?出个价吧,比我高,你就带走他。」

不晓得那负心汉是否有待价而沽的高傲?

赌气也罢,发疯也罢,难得使用的信用卡,一刷刷掉了她三个月的薪水。孟廷一点也不心疼,她感到十分痛快。

挥霍的感觉原来这么过瘾。

店员笑盈盈的直送客送到店门外。

雨停了,孟廷抬起头,扬眉,吐气。

服饰店正对面一家旅行社,玻璃门上贴著一张大海报,鲜艳的大字跳进她眼中——

夏威夷、巴黎,蜜月套装行

笑话,谁规定度蜜月才能去夏威夷或巴黎?

****

金少安疾步走出手术室,逃命似的。

还是不够快。开了三个多小时的刀,便盯了他三个多小时的眼楮,紧紧追上他。

「少安,你想躲到哪去?」

幽怨的声调,曾经十分吸引他,这时却使他避之唯恐不及。

他没想到她今天会给安排到手术室当他的助手。

少安不得不回头,脚下可半点没有减速。

「我没躲你,芳华,我有要事待办。」

芳华一步也不放松,小跑步跟住他。

「你最近一见到我就有要事待办,以前再怎么忙,为了和我在一起,你总会抽出时间。」

「Thatwasthat,nowisnow。」

英文有时就有它的妙处。像这时候,若应上一句「彼一时,此一时也」,或「今非昔比」,便显得太冷、太没有人情味。

芳华脸色一变。「那你答应买给我的戒指……」

「你误会了,我还不想结婚。」

她冷笑。「一枚戒指,我就妾身下嫁了吗?你也把我看得太廉价了。」

少安吁一口气。尽避她提到的戒指不便宜,两克拉的钻戒还瓖蓝宝石哪!但对少安而言,当然是九牛一毛。而同时,他忍不住的有点失望和好笑。

她纠缠不歇,原来是为了一枚戒指。

芳华补上一句,「我不过是提醒你,说话要算话。」

「我不会食言,不过最近真的太忙了,我一天要开几个刀,你可以去看我的Schedule。」

他也许常对女人白话连篇,这个倒不是谎言。最近一个月,指名要金少安医生执刀的病人特多。

「改天,等我比较空的时候,好吧?」

芳华暂时满意了。

「我等你的电话啊。接下来一个星期我都是早班哦。」

少安摆摆手,表示知道了。

转进另一条走廊,来不及松一口气,迎面又来了一个。

「哦,老天。」

他脚跟一百八十度紧急大旋转。

「少安!我正在找你哩。」

他觉得他好像通缉犯,只不过找他的清一色是女人,有一半还都是医院的护士。

少安半转身,举高手腕看表。

「我赶时间,田铃。」

「那我们边走边聊。」

田铃修长的腿轻快地跟著他。

他曾经深深为这双美腿著迷,而现在他小腿上的一块淤青,便是拜它所赐。

「对不起,我那天踢了你。我不是故意的,少安,那是本能反应,我太生气了。」

他陪笑。「当然。没关系,不用放在心上,我已经忘了。」

「你真好,少安。」田铃挽著他的胳膊。「我知道你最近忙著工作,没再和其他女人约会,所以我决定原谅你。」

「谢谢你,田铃。」少安苦思著脱身之计。

「我们都说了些怄气的话,让我们忘了吧,从头开始。」

「呃,那个……我没忘,田铃。我没生气,说的是心平气和的话。」

「嗄?」

她甩开他的胳膊,跳到他面前,他赶紧煞住脚步,以防撞倒她。

「你还不知悔改吗?」她一手叉腰,一手指点上他的鼻子。「打算继续花心?」

「你我未曾许下诺言,田铃。」少安平心静气的说:「而且我们之间好几个月以前就结束了。」

上个星期,她还为了听说他和某某某去某个度假小屋,大发醋火,狠踢了他一脚。

「可是我一直在给你机会和时间,让你回心转意。」

「你的好意我心领,可惜我有个恶极的缺点,那就是不知好歹。我生性风流顽劣,本性难移,不敢误你的青春。」

田铃用力跺脚之前,少安吓得退了两步,深怕又被她的虎足踢中。

「金少安,你人面兽心,无药可救。」

「是是是。你还是另觅良人的好。」

少安拔脚逃走。

「我不会放过你的,金少安。你给我记住。」

「我最近疲劳过度,有得失忆症的迹象。」

他逃进最近的洗手间。

洗手台前,同时外科医生的康任君,见了他的仓皇相,失声而笑。

「既有今日,何必当初。」

好友面前,毋需掩饰,少安苦笑。

「风流者不只你一个,多灾多难者,独你一个。」

「我的名字取得不妥,多金则少安逸。」少安自我揶揄。

「那你该叫什么?金不换?」

「依女人知道我是谁时,盯著我的双眼中的光芒来看,我比较适合名为钱来也。」

「如此说来,和你俊俏的外表无关,全因你出生为金家独生子,以至女人见了你,宛如看到一部自动提款机?」

少安微微一笑。「如果我的出身还有得怨,一般升斗小民不更要怨声载道,起义造反了?」

任君摇摇头。「本来我挺羡慕你的女人缘,看你这些时候兵临城下的模样,我很庆幸没得到她们的垂青。」

「不必羡慕我,老康,吸引她们的,是我的‘金’字招牌,我的外观只占百分之三十。」

他们一起走出洗手间。

少安先朝走廊左右两头探看。

「要不要我在前面为你当先锋挡阵?」任君调侃道。

「唉,我想放下屠刀,偏偏有人愿意当刀下鬼。」

「干嘛把人家形容得如此不堪?总有对你真心真意的吧?」

「若有,我还没遇上。」

「老兄,人必自重,而后人敬之。你真心待人,才能换得真心呀。」

「话是不错,但我请问,假如对方对于令尊究竟有多少财产,你是否会是唯一仅有的继承人,比对你本人兴趣更大,你意下如何?」

任君一笑。「我大概会和你一样,志不必同,道可合便合上一段。这里的道,指的当然是男欢女爱。」

「有爱倒还不令人如此难过。」

「这么惨啊?」

「云雨过后,余下的只是空洞,和更深的寂寞。」

任君点点头。「我懂了。所以你想停止这种空洞的游戏。」

「停止和开始一样,单向是行不通的。」

任君打量他这位平日花名和医术同样首屈一指的同事兼好友,很意外听到他的落寞心声。

「长青」医院的创建人,金永铨,是少安的祖父,高龄九十三,人如其为医院命的名,是棵长青树,依然健在。

少安的父亲,金氏企业现在的掌门,金超群,和一位因演包公而扬名海内外的演员同名。这位金掌门便是「长青」的院长,只是他仅仅挂名,本人大部分时候在国外,掌理金氏其他企业。

「长青」医院的行政主权,外人看来,是属董事会所负责,换言之,老当益壮的金永铨仍一手掌舵。

三十二岁的金少安固然艺术精湛,为人称道,但他风流成性,显示出他人格的不够成熟,故而金家两代长者皆不放心把医院管理大权交给他。这是一般人的猜测。

也有人评论金少安为人太随和,太不拘小节,缺乏领导者的气势。至于他私生活的……嗯,随意,就不必说了,有目共睹嘛。

金少安不约会时,便和一干小医生、实习医生在酒肆喝酒扯淡,令董事会的老前辈们十分不以为然,不过他终究是金家独子,便没人说他什么。

「看不出你也有寂寞的时候。」任君说。

少安扬扬眉。「我还有七情六欲呢。你看金老板一副道貌岸然,不见得他就六根清净,照样吃荤沾腥。」

任君瞪眼,大笑。「如此评论令尊大人,当心他听见了,将你自遗嘱上除名。」

「哟,阿弥陀佛。」

任君眼望前方,「你还真需要。」

「什么?」

「神明保佑。我先走一步,你好自为之。」

这时少安也看见了朝他们,不,朝他走来的女人。

「喂,老康……」

任君正和擦身而过的美艳女子挥手招呼,并扭头给少安一个鬼脸。

「少安,我可找到你了。」美女嗔斥著靠向他。「我Call了你几百次,你都不回Call,什么意思嘛?」

「我一天二十四小时有二十三小时半在手术室,B.B.Call已经在我抽屉里冬眠了。」

他大概有什么不对劲。突然间,所有前女伴过去吸引他的,都令他倒尽胃口。

例如眼前露肩装下酥胸若隐若现,非但引不起他的欲望,反而使他反感极了。

咦,今天是什么日子?怎地已绝交,甚至声言断交,从此再也不要看见他的女人,都一一冒了出来?

「你好讨厌哦,人家一直等,你都不打电话来,什么意思嘛!」

什么意思嘛。这句娇嗲的口头禅,以前少安觉得很可爱,今天却刺耳得很。

「我不记得我说过要打电话,你倒是说过除非你瞎了,再也不要见到我。」

「哎呀!」她拽著他的胳臂摇晃,「你真的希望我瞎吗?」

少安叹一口气,挪开她的手。「别把它扯断了,这只手很名贵的。你找我有什么事?」

他迈步往前走。

没料到他的冷淡,她怔了怔,连忙蹬著三寸高跟鞋赶上他。

「少安,你这次去巴黎要待多久?」

他呆了呆。「你怎么知道我要去巴黎?」

他早上才作的决定,除了他自己,只有旅行社的代办知道。

「替你办签证、订机票的是我表姐。」

「喝,你的亲戚网真大。」

「你要去多久嘛?」

「干嘛?」

「我好向公司请假,安排一下呀。」

少安啼笑皆非。「你不必去机场送我,我又不是一去不回,要在巴黎定居了。」

「哎,我和你一起去呀。」

「小姐,我们的交往在上个月便画上休止符了。记得吗?」他温和地说。

「但……」她眨眨假睫毛,「你以前说过有一天要带我去巴黎的,我以为你要用这次机会表示你的忏悔。」

「我说那句话时,你还是我的女朋友。」

她瞪住他。「这么说,你是要带你的现任女朋友去?」

「我只带我自己去。」

「你干嘛买两张机票?」

因为他不想在飞机上再来个艳遇。他受够女人了。

虽然如此,但是坦白说,这算是他咎由自取。

「我多买个座位,好让我自己的活动空间大一些。行了吧?」

「不行。你为什么不能带我去呢?我这么苗条,不会挤到你的嘛。」

「小姐,我再说一遍,我们之间已经结束了。我不会带你或任何人去巴黎,我要一个人去度假。」

「你真的不带我去?」

「抱歉让你失望。」

「你这个混球,混蛋加三级,恶棍!」

「对对对,所以你最好远远走开,离我越远,对你越好。」

她抡起大皮包打他。「我希望巴黎铁塔倒下来压死你!」

「到时请节哀,不要太难过。」他对她气咻咻走开的背影说。「对了,那座铁塔是叫艾菲尔铁塔。」

****

「巴黎!你去巴黎做什么?你买的是头等舱?!上帝,孟廷,你疯了吗?」

孟廷倏地把沈雁举在空中挥摇的机票拿回来。

「你比我的老编还要大惊小敝。所有单身坐头等舱去巴黎的人都是疯子吗?」

「你跟人家比?」

「我谁也不比,我不能快快乐乐宠自己一下吗?」

沈雁瞪著回到镜子前面,满意地前看后看左看右看的孟廷。

「人要衣装,一点不假。如何?沈雁,不一样就是不一样吧?」

「看不习惯。」沈雁说,可是不得不承认——「唔,腰是腰,腿是腿,胸是胸的,是挺婀娜多姿。」

孟廷白她一眼。「身为舞台剧演员,背了那么多台词,像样的赞美都说不出一句。」

沈雁走过来,翻看象牙白亚麻套装的标价牌,啧啧有声。

「好看,好看,价钱可观极了,简直是壮观。」

「一分钱一份货嘛。」

孟廷做个鬼脸,兀自哈哈笑。

「你还真能苦中作乐。」

「我才不苦哪,」孟廷脱下套装,换上件花洋装,转一圈,大裙摆飞扬起来,像一朵花。「哗,看我多美呀!」

她是很美。沈雁看呆了眼。从来都不知道孟廷有如此曼妙的身段,玉肩粉臂,凹凸有致的曲线。她一直只觉得孟廷笑起来甜美可爱,本性纯良。

「唔,的确人是要衣装的。」

孟廷打她一下。

「喂,我投你支持票!」

「你是讽刺人。」

「我生性愤世嫉俗。什么?还换呀!你买了多少衣服?」

「不多不少。」

「简直发羊癫风。」

「你要口吐白沫的话,站远些啊,别弄脏了我的新衣。」

「有时候我实在不懂你是真的傻,还是装傻。」

「被人抛弃的是我,你干嘛唉声叹气?」

「我瞧你这么乐,担心你受刺激过度,中枢神经失常。可是你又一向有股子傻劲,我搞不清楚你是想通了,还是想不开。」

「傻人有傻福,他娶了别人,说不定是我的福气呢。」

「你能这么想最好。可是为什么大把花钞票,把自己弄到破产?」

「啧,没这么严重啦,我不过是把所有积蓄拿来痛快的疼爱自己一下。钱,再赚就有了嘛。」

孟廷省吃俭用的储蓄,盘算著将来和那个@#※共同创立小家庭。这件事,沈雁是知道的。

现在一切成了泡影,她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可见她还是受了不小的打击。

「也对,好,开开心心去玩吧。」沈雁说:「听说法国男人浪漫又多情,说不定你会有艳遇哩。」

「嗟,才不希罕男人来插花,这是我的假期。」

****

沈雁哭得稀里哗啦。

「叫你不要来送嘛。你这哪叫送行?送葬还差不多。」

「呸呸呸,童言无忌!」

凌志威递手帕给沈雁。

「要不是我认识你们俩,看你如此依依不舍,我会以为你们是同性恋。」

沈雁对他龇牙咧嘴。「也许我们就是。」

「那我最好去警告那个家伙。」凌志威说。

「哪个家伙?」两个女人一起东张西望。

「他走开了。喏,穿黄褐色衬衫,墨绿色休闲裤那个,乖乖,一身的ARMANI,身价可不凡。」

沈雁瞄他一眼。「哟,你眼楮挺尖的嘛,对品牌如此了解。」

凌志威咧咧嘴,「ARMANI是我的最爱,可惜Formyeyesonly,只够格眼观心赏,买不起这种行头。嘿,他又在看孟廷了。」

「也许他看的是沈雁。」孟廷说。

「就是嘛。」沈雁搔首弄姿一番。「哇,他帅呆了!孟廷,他若不是坐在你旁边,要设法和人换座位,知道吗?」

「男人,拒绝往来户。」孟廷说得斩钉截铁又坚决。

还是偷偷瞥了一眼。

哎哟,真的是个美男子呢。

少安一见那两女一男都望向他,连忙再次转开脸。

不行,不行。不是发了誓,远离女人,去休假修心养性一番吗?

完完全全单独一人地,思考如何改变他过度浪漫多姿的生活。这是他此行的主要目的。

那,为何选择浪漫花都为目的地?

呃,这叫以毒攻毒。他如此自解。

忍不住又悄悄瞄那位穿象牙白亚麻套装的女子一眼。

微卷的短发,心型脸蛋,俏丽迷人,高雅端庄,穿著品位不凡。

不晓得她坐哪一班机?欲往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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