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恩拉拉束颈的领结,站在角落观望著全场的宾客们,他们有的人或笑或饮,或侃侃而谈或喁喁私语。
宴客的地点是华人界的大佬——
于家。
于,这个姓,是促使凡恩肯当起救火队,代替祁晴和向湛云前来的原因。
整整三天,他有三天没有见到于弦歌了。
第一天,他纳闷但不以为是的等到下班;第二天,他开始焦躁不安,不顾面子的打电话到林克集团去追问于弦歌的下落,得到的结果竟然是她请长假。他跑到于弦歌的住处去找她,门房说她早离开,两天没回来了。
第三天,也就是他慌张的想报失踪人口之际,向湛云丢了张邀请函给他,并且告诉他想知道于弦歌的下落,参加这场寿宴准没错。
于是,凡恩半信半疑的前来,只是他的金发蓝眼成了一堆东方脸孔中的异类,惹来不少的注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