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的前一个星期,李敏华不顾家人的质疑和反对,在过了农历春节俊,立刻迫不及待地返校。
在回家过寒假的这一个多月里,她成天恍恍忽忽,满脑子围绕著他的身影和那几天共处的情景,这么样也抛不开他。
于是她来了,又只身来到那家Pub,带著他的登山背包。
虽说是第二次来到这里,但她仍不习惯这中烟雾弥漫、音乐震耳欲聋的场所。
她小心地避开拥挤的人群,睁大眼楮努力找寻陆风的身影,但来来回回转了几圈,就是没看到他人。
他今晚没来吗?
就在她失望地打算先回宿舍,明天再来试试时,却被人挡住去路。
「哟!这不是我们班上的乘宝宝吗?怎么也来PUb玩啊?」邱瑷琳不怀好意地挡在她身前嘲讽道。
「对不起,借过。」李敏华不想对她的恶意多作回应。
邱瑷琳仍挡在她前头,咄咄逼人地质问:「干什么?看到我就想跑?是不是做了什么对不起我的事?」
「你是什么意思?」她不爱跟人起争执,并不表示她是软柿子,可以任人揉压挤捏。
邱瑷琳先声夺人地嚷叫道:「还有脸问我什么意思?抢了人家的男朋友,还敢这么嚣张—」
上学期结束那天,陆风到宿舍带著李敏华出游的消息,当天就传到她耳里。她立刻拨他手机,是关机状态,她不死心地试了好几天,直到五天后才接通。
没想到他的第一句话竟是要她别再烦他,他们之间到此为止。
气得她当场棒著电话破口大骂,但他听都不听,马上将电话挂掉并关机。
她怎么可能咽下这口怨气。于是她决定来PUB堵他,意图跟他讨回公道。到目前为止,除了他以外,还没有人敢甩了她!
怎知她天天来这里报到,就是见不到他人。简直气坏她了,但她又没胆在这捣乱,否则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还好今天让她踫上这个罪魁祸首,起码可以先让她消消气。
「我不懂你在说什么。」李敏华不耐地蹙眉说道。她什么时候抢走陆风,他们只不过是去爬山而已啊!
邱瑷琳不顾形象地大吼:「还装蒜!明明就是你抢走陆风,还死不承认!」
她的嚷叫声立刻引来一堆看热闹的围观群众,甚至还有人鼓噪地叫好。「好啊!~」
「我真的没有抢走学长,你是不是搞错了?」李敏华有种秀才遇到兵的无力感,没有的事要她如何承认!
「你……」邱瑷琳气不过,一个巴掌毫不留情地甩上李敏华的脸颊,嘴里还不饶人地骂道:「真是不要脸的女人!」
李敏华愣愣地捣著烧热的左脸,震惊地瞪著邱瑷琳,这是她生平第一次被人打耳光。
「瞪什么瞪!」邱瑷琳气焰嚣张地双手插腰。「这只是给你一个教训,别再抢我的男人!」
「谁是你的男人?」一个冷冷的声音从她身后响起。
邱瑷琳一听见陆风的声音,高兴地回头笑道:「风,你来啦!」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变。
陆风不客气地甩开她欲拥抱他的手,看到李敏华仍捣著脸,语气不善地质问:「你在这里闹什么?」
他的住所就在这栋大楼的楼上,这几天为了躲避缠人的邱瑷琳.他都待在楼上没下来。直到刚刚,负责管理PUB的经理通知他邱瑷琳正在闹事,他才决定跟她当面做个了结。
邱瑷琳干笑几声。「我哪有闹?我只是来找你玩呀!」
「是吗?那又是怎么回事?」他指著李敏华的脸。
邱瑷琳得意地瞪她一眼。「我只是给她一点教训,谁教她想抢我的男人。」
「谁是你的男人!我记得我们已经分手,早就没有关系。」他冷声说道。
「我没有答应要分手,你休想始乱终弃!」向来只有她甩人的分。
「始乱终弃?!」他不耐地反驳。「我们在一起是你情我愿,别把自己说得这么可怜!」双方都是为了寻欢作乐才在一起,没有谁负了谁的说法。
邱瑷琳愤恨地指著李敏华。「我知道,你是为了她才抛弃我的!」
一定是这个狐狸精诱拐陆风,否则她不会被抛弃。
陆风下意识地挡在李敏华身前。「别把她牵扯进来,不关她的事。」
他的举动让邱瑷琳更加眼红,气得龇牙咧嘴地吼道:「你还护著她?!」
陆风没有理会她的泼妇骂街,回头关心地问著李敏华:「还会痛吗?让我看看。」态度有著前所未见的温柔。
「不用了,没事。」以她脸颊热辣辣的感觉,她知道应该是又红又肿,为免再引起事端造成误解,她仍捣住脸回避他的关切。
「我不相信。」陆风觉得有异,强行拉开她的手,果然看到她的左脸已红肿成一片,当下心中有一股无名火升起,烧得又旺又烈地飘向邱瑷琳。
「滚!」他的眼神狂乱得吓人。「我不想动手打女人,别让我破例,你最好离我远一点,也别再找她麻烦,否则我会让你后悔认识我!」他宣誓般地说完他的警告,在场没有人敢怀疑他话里的真实性。
邱瑷琳知道他的威胁绝不是随口说说,虽然犹有不甘,但她亲眼见识过他的狠劲,怎么也不敢再挑衅。
「哼!」她虚张声势地冷哼一声后快步离开,心里暗自决定要将今晚的帐全部算在李敏华头上。
「都聚在这干么?还不快散!」陆风火大地瞪视围观的群众,恼怒他们姑息邱瑷琳逞凶,让李敏华白挨一巴掌。
众人立即作鸟兽散,没人敢再留下来送死。
「还痛不痛?」与刚才凶神恶煞判若两人,他此刻的表情温柔似水。
李敏华还是摇头,态度明显有些疏离。
「我是专程来还你背包的,谢谢。」她将背包递给他,转身就想走。
若非在此遇到邱瑷琳,她都忘了他是有女朋友的人,而且是个换女朋友速度很快的人。
「我送你回去。」发觉她的退缩,让他心生不悦,不由分说地拉著她的手走出Pub,避开不时投来的好奇眼光。
「我可以自己走。」一走出PUB,李敏华立刻想抽回手,但他非但不放开,反倒握得更紧。
他停下脚步,看著她问道:「为什么躲我?」
她闪避的态度让他觉得非常不舒服,他喜欢她在山里依赖他的感觉,让他觉得自己像是无所不能的超人。
「我哪有。」她低著头,睁著眼说瞎话。
他抬起她的头,望著她仍菁低垂的眼帘说道:「有。你的眼楮躲著我。」他又不是瞎子,怎会看不出。
她迟疑了一下,呐呐地说:「你有女朋友了,我们这样会被误会。」
「你刚才也听到了,我跟邱瑷琳已经分手。」这不是真正理由。
「就算没有邱瑷琳,也马上会有其他人递补上任。」而她永远不会是坐上那个位置的人。
「你这是在吃醋?」
她摇摇头,幽幽地回道:「我说的是事实。」这的确是事实,以他的条件,多的是女人前仆后继地想接任这个「宝座」。
「你想当我的女朋友吗?」他有些认真,却故意装作不在乎地问道。
「不想。」像似被看穿心事,她脸红耳热地否认。她不是不想,而是不敢想,自知自己配不上他。
「真的不想?」她断然的回答让他失望。
「别寻我开心了!」她不认为自己有任何足以吸引他的地方。
她的长相是不差,但不是特别漂亮,顶多算是秀丽之姿,身材也不够突出,他怎么会看上她?
一定是闹著她玩的。
「为什么不可能?我觉得你很好啊!」他说的是真心话。
若在以前,她绝非他会选择交往的类型,因为这种人对感情太过认真,一旦要求分手,绝对会寻死寻活,无法好聚好散。
但在跟她相处过后,她认真单纯的性情、温柔体贴的个性,深深吸引了他,她让他有家的感觉,令他想起死去的母亲。
「可是我长相普通,身材也不够好。」她不是一个在乎外表的人,可是跟他在一起令她相形见绌,不得不介意。
他愤慨地反驳道:「谁说你长相普通!他们的眼楮有问题吗?」她有她独特的美,是其他所谓的美女身上找不到的。
其实他的皮夹里放了一张她的相片,那是在山上看到日出那一天,他偷偷拍下的。
相片里的她巧笑倩兮,与大自然的美景融为一体,宛若林中仙子般夺人心魂。
当他不由自主地按下快门那一刻,他知道自己心底已经同时印下了她的身影。
李敏华被他激动的神情吓到,傻愣愣地瞪著他瞧,呐呐地反问:「你干么这么生气?」她这个当事人的反应都没有他激动。
「我……」「我」了老半天,却说不出心底话,只得以一句耍赖的话带过。「我喜欢生气,不行啊—」他怎么说得出他不能忍受任何诋毁她的话!
他近乎无赖的回答,再度让她当场傻眼。
这是叱 S大的风云人物会说的话吗?
「干么?看我看傻啦!」他逗弄地模模她的俏鼻。「那么,我就天天让你看个够喽!」他并不是全然在说笑,是真有想和她共度一生的念头,而且这念头还挺让他动心的!
说实话,自从下山后,他经常想起她,想起她的一颦一笑,想起那几天的种种。
他从来没有遇过这种情况,唯一明白的是,他喜欢她,喜欢她的陪伴,只是他还不知将她如何定位?
是朋友?女朋友?还是……
因为他要的不是只有短暂的男女朋友关系,而是一种更长、更久的牵系,像是……夫妻一样。
只是不知她是怎么想的,是否也有这个意思?所以他故意试探她。
「你别开玩笑了,朋友怎么可能天天见面?」她怀疑地看著他.心想他一定是在说笑,虽然她希望他说的是真的。
「原来在你眼里,我们只算是‘朋友’啊!」他脸色一沉,说不出心里的感觉是失望还是受伤成分居多?
「是啊,我们本来就是朋友啊!」她想要做的当然不只是朋友,更希望能当他的终身伴侣。
但她不知道他的心意.也没有勇气说出心里的渴望,怕影响好不容易才建立的情谊被她破坏,只好打出‘朋友’这张安全牌!
而她的保留态度却让他产生误解,他误以为她只想当朋友,不想跟他有更进一步的发展。既然这是她的希望,那他们就当‘朋友’吧!
「没错,我们是朋友。不过,朋友还是可以一同出游吧!」
***
自那天起.陆风每天到宿舍接李敏华外出。
由于现在仍是寒假,他们俩可说是从早到晚,除了睡觉时间之外,整天都腻在一起。
才短短一个星期的时间!他们俩的足迹几乎踏遍台北有名的观光景点!当然也拍了不少相片。
「你不是不再为人拍照,为什么还一直要我当模特儿?」她不解地问著前方正拿著相机猛拍她的人。
她的背景是阳明山上一栋欧式红瓦白墙的屋子,透过及腰的小围墙,可以清楚地看到它的庭院里种满了缤纷的各色花朵,好不迷人。
「我只为我想拍的人照相。」简单明了的回答,说明他不是不再为人拍摄,而是视人而定。
而她是他唯一想拍的人!
又是一个他说了就算的答案!经过这几天的相处,她发现他是一个很自我的大男人主义者,既任性又霸道。但不至于让人讨厌,反而平添几许霸气,增加了他的个人魅力。
「这栋房子还真漂亮呢!」李敏华赞叹地看著身后的屋子。
房子本身小巧可爱,庭园里又花团锦簇,美不胜收;再加上周遭环境清幽,恍如仙境。
「你喜欢吗?」他的眼里带有得意的光芒。
「这么美的地方,没人会不喜欢吧!你是怎么知道这里的?」这个地方十分偏僻,在阳明山区深处,不容易被发现。
他没有答复,反而回问她:「想不想进去看看?」
「你认识屋主?!」难怪他知道这里。
陆风神秘地笑一笑,掏出钥匙打开小铁门,让李敏华先进入。
「真的好美喔!」她走进花园,亲身感受被花围绕的感觉。「你怎么会有这里的钥匙?」他还没回答她先前的问题。
「这是我们家以前住的地方,但在我国中时母亲去世之后,全家就搬到山下。」提到母亲,他的眼神仍流露出几分哀恸。
他带著她大概绕了一下屋里屋外,由于多年没住人,屋里满是灰尘,庭园中也是杂草丛生。
看见这里长久以来乏人照料,她二话不说卷起袖管,蹲在地上开始动手除草。
这里虽然杂草丛生,但仍看得出这片花园以前受到良好的照顾,只要稍加整理,必定可以更美。
他诧异于她动手整理庭园的行为,鲜少有人会这么做,尤其是年轻女孩,更不会愿意搞得满手都是泥土。
但是她做了,而且还乐在其中。
她真是让他惊喜连连!
「麻烦你找个袋子将这些装一装。」她指著身旁已积成一堆的草堆。
沦为清洁工的陆风无力又认命地去找来一个大塑胶袋,加入李敏华的行列。
两人同心协力花了近两个小时,总算让花园恢复原貌。
收拾告一段落后,她满意地坐在院里原本就摆放著的木椅上,静静地欣赏著清理完毕后的成果,这座花园果然很美。
「你母亲一定很喜欢这里。」
他也跟著坐在一旁,挑著盾问:「何以见得?」
「光看这座花园的花朵栽种得错落有致就知道了,不管是颜色还是层次安排,皆可看出主人的用心。」李敏华细述自己的观察所得。
陆风认同地点点头,他母亲的确花了很多心思在这片花园上。
「你知道这些是什么花吗?」突然,她指著园中占地最广,有淡紫、黄、白色花朵交杂开放的花丛。
陆风摇头回道:「不知道。」他对花朵的认识仅只于玫瑰和菊花,其他一概不知。
「这种花叫做红番花,英文名是CrocuS,也有人直接翻成克洛卡斯。它的花语是——等候著你,据说它是缠绕住甜蜜恋人的花,很浪漫吧?所以我想你的父母一定深爱著彼此。」由于她对花花草草很有兴趣,还算是小有研究。
「的确。以前我母亲还在世的时候,他们俩经常会相约结伴出游,不让我和我哥哥跟。而且那时我父亲每天都会回家吃饭.吃完晚餐后,我们全家就坐在这里乘凉聊天,那段时间真的是很快乐。」说到过去那一段美好时光,他却忍不住有些伤感。「但自从我母亲去世后,我父亲为避免触景伤情,干脆搬离这里,之后更将所有心思都放在工作上,借以忘记伤痛。」
母亲若还在世,应该是一个很好的润滑剂,他和父亲也不至于搞到今天这种剑拔弩张的地步。
「你什么时候开始学摄影的?」她转换话题!希望改变沉重的气氛,更意图多知道一些关于他的事情。
「上高中时,有人送我一本摄影专辑,里面是世界各地的自然景观,纪录著未经开发的美景。之后,我立刻跑去买了一台相机,开始学习摄影,也爱上四处捕捉美景的感觉。这几年幸好有相机陪著我上山下海,否则我可能会变成在街头游荡的不良少年。」那时根本没人管他,父亲埋首工作!大哥的精神也多放在课业上,全都忘记他的存在。摄影算是他排解寂寞的宣泄方式吧!
「那么现在对你而言,摄影是兴趣还是事业?」她之前就问过一次,但他的回答有些敷衍了事,于是她又再度提起。
她觉得他的作品有种震撼人心的力量,若只是玩票性质,不再继续钻研,是非常可惜且浪费的事。
「你听过‘陆鼎建设’吗?」他不答反问。
「当然听过。」她疑惑地点头,纳闷他为何突然问这个问题。‘陆鼎建设’是国内营建业的龙头老大,她怎么可能没听过。
「那是我父亲的公司。」他说出自己的身世时,还刻意观察她的反应,是否会「见猎心喜」?
「这么说来,你家应该满有钱的,那你为什么之前还误导我,让我以为你经济有问题?」她的表情没有多大改变,只是突然想起他先前的误导害她说出想要资助帮他的话来,他一定在心底暗笑她的不自量力。
「我那时从头到尾都没说什么,是你自己想歪的啊。而且竟然把我看成穷小子,你的眼光也太差了吧!」他无论怎么看都像有钱人家的少爷,只有她才会将他误以为是个穷光蛋。
通常会主动巴上他的女人,除了为他的外表所吸引外,绝大多数是因为他有钱人家少爷的身分,妄想当少奶奶。
只有她,在误以为他是个穷小子后,还愿意跟他在一起,甚至想资助他继续摄影,和她这样可爱的女孩在一起,是他前所未有的经验。
「我怎么知道.你的衣服东破一块,西漏一边,还有一脸胡渣子,看起来就像是捡破烂的。所以我才以为你是没钱买衣服。」她也很无辜啊!谁教他的衣物总是破破烂烂的。
「拜托,这是名家设计的颓废风啊,竟被你批评得一文不值!」他哭笑不得地看著身上价值数万元的「破」衣服。
「我怎么知道,我对名牌又没研究。」她一向对流行衣饰没什么兴趣,认为那是花钱伤神的行为。
「看得出来。」陆风仔细看了她的穿著打扮,宽大简单的圆领衫配上牛仔裤,的确跟流行扯不上边,跟他以往认识的女孩的确是大不相同。
少了多余的人工修饰.反而多了几分自然美。
「不谈衣服了,我们回到原来的话题,你爸爸跟摄影有关系吗?难道是他不让你继续摄影?」她继续探讨原因。
「嗯。他要我帮忙管理家业,不愿我再继续摄影,认为那是没有前途的小孩游戏。我为了这件事,不知道跟他吵过几次,最后干脆搬出来住。」
「那你现在住在哪里?」莫非他一个人独居?
「我妈去世后,留给我一笔钱,我用那些钱买下那间PUB和三楼的房子,我现在就住在那里。」
「原来那间Pub是你开的!」难怪他经常在那里出没。
「你不知道吗?」这是公开的秘密。
李敏华摇摇头,她对这类八卦消息没兴趣。
「这么说起来,你都是一个人住喽?」她比较在意他的生活起居,乏人照顾。
他故意逗她。「怎么?难不成你想来跟我一起住?」
「不是啦!」她羞窘地否认。「我是想说你一个人是怎么熬过来的?」
「还不是就这么过来了。」她的关心让他动容,这还是第一次有人问及他的感受,但他仍强装出一副不在意的模样,只是眼底的寂寞却瞒不了她。
「你难道不能再跟你爸爸好好谈谈吗?」
「很难!我跟我爸都是倔脾气,一言不和就起争执,往往谈不到三句话就不欢而散。」
「那么,你要放弃摄影吗?」
他坚决地摇头。「不。当完兵后,我计划出国到世界各地看一看,捕捉最美丽的风景。」这是他第一次提到他未来的计划,反正他这几年开PUb所赚的钱,够他游走外地多年。
「你的PUb怎么办?」听到他的计划,她不由得一愣,因为他的未来并没有她存在的空间。
「顶给人家喽。」
「你不回来了吗?」他连PUB都不要!是不是不打算回来了?!
「总会回来休养生息吧!」
「这么说、台湾只能算是你的中途休息站喽。」她的神情满是落寞,若按照他的计划,他毕业的那一天,也正是他们俩分离的时刻。
「也不能这么说,这里毕竟是我生长的地方,况且这里住了一个你啊!」他认真地说道,这是他的真心话。
她心跳顿时漏了一拍。「别再说这种会让人误解的话。」他的眼神会让她信以为真!
「我没说错啊!你是我的好友,这年头知己可不好找,好不容易才找到一个,当然要好好珍惜。」反正她也说过只想当他的朋友,而且对他而言,知己好友的重要性的确远远超过女朋友。
因为女朋友是可以随时更换的,而他在世上称得上知己好友的人,却只有她一个!
她苦笑道:「原来我的地位已晋升到你的知己。」她并不知道在他心中的等级划分,误以为自己仍不够格当他的女朋友。
「你不喜欢当我的知己吗?」在他的认知里,知己好友是另一种可以长长久久的关系!是永不分离的。
她摇头甩掉妄想。「不,知己很好,我喜欢这个称呼。」
「那就好。」他总算找到一个适合的称谓。
「我们去找点吃的吧,我饿了。」她故意以轻快的语气掩饰心底的遗憾,这样也好,起码知己不会有分手的一天。
「我知道有一家不错的喔!」他闻言后拉她起身,快步走到车子旁,准备带她下山吃饭。
阴错阳差的误解,让他们俩的关系继续暧昧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