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办公室装有摄影监视器和录音机,妳那天的所作所为、所说过的每一句话,都被完整地摄影下来了。我的律师建议我直接向妳求偿一亿美金,如果三天之内妳没把钱汇入我指定的账号,咱们就法院见。」
天~~这一刻,叮铃真希望自己被那辆夭寿的摩托车给撞死算了,省得活下来受这等羞辱。她终于彻彻底底明白何谓「奸商」、何谓吃人不吐骨头的魔鬼了!
这个姓于的真是太狠了,根本就是狮子大开口嘛!居然向她求偿一亿美金,相当于三十几亿台币耶!不要说给她三天时间了,就算给她三十年,甚至是三辈子的时间,她也筹不到一亿美金啊!天啊,天要亡她……
她气到直咬牙,恶狠狠地瞪著他,巴不得以最凌厉的目光将他撕成碎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