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她在另一个国度,也早已有了情人,所以没有空想到我?!唯有在回到台湾时,才记起了还有我这个人?
好几次话都来到嘴边了,我--是不是她留在台湾的备胎情人而已呢?
如果是的话……也没关系了,如果她真的有另外一个情人就好,那么当我正式提出分手,便完全无需感受到任何的罪恶感和歉疚……可我始终没问出口。
她欠我的,我不会要她偿还,因为--都过去了。
时间很快就过去,这段期间我的确一方面跟妻子讨论婚礼事宜,一方面也跟她腻在一起。
说也奇怪,当下是决心要分开,不再在意一切时,所有的事情会看得更清楚。
当我跟她提出分手时,就是清楚的知道--时候到了,该开口了!
那一天,天气好得惊人,就如同--初见到她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