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夫妻,本来就该住在一起,虽然……项怀侬对目前的她而言跟个陌生人没两样。不过她想,能在短时间内让她下嫁,她对他想必是一见钟情吧?
这事她只是猜测,但她能确定的是,她丧失记忆后见到项怀侬时的再见钟情。
看来她连口味都变了,她记得以前她一向认为平凡是福,喜欢的类型绝不是项怀侬这种女人抢著要的「祸害」,咳……更正,是抢手货。
也就是说,在丧失的记忆那段时间里,她由原本习惯的清粥小菜变得嗜吃鲍鱼龙虾了吗?
奢侈,有够奢侈……
冷不防,身后传来叩门声,她一回过头,那只「龙虾」……咳,项怀侬就站在门口,手上还拉著一只大行李箱。
「你……」就见他大刺剌的走进来,脸色还有些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