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领养父母的权益,有关机构有责任拒绝透露他们的任何私人资料,小孩便永无和生母团聚的可能,对他们母子而言,都太可怜。
心眉想帮这位母亲的忙,只有一个法子——-为小孩找个保母。
她大姊、二姊则不约而同一致反对。
「心眉,你疯了吗?几个月大的小孩最麻烦,话也不会说,万一有个三长两短,他妈妈以后找来,你拿什么赔呀?」
「你还要花钱找保母?钱多啊你?太多了,送给你亲外甥当教育基金好了。管闲事不能这么管法。你现在瞎热心,将来说不定好心没好报。小孩好好儿的,人家谢你一声。要是哪里跌伤了,摔断个胳臂呀、腿呀的,搞不好倒过来告你一状。」
「她会不会回来都难说。她从此一去不回,你难道替她把小孩养大成人?」
「你可怜个抛弃才几个月大的儿子的女人?你来可怜可怜我吧。